学生被逼签下45万高利贷 一审判决后反遭驳回引争议
学生被逼签下45万高利贷 一审判决后反遭驳回引争议 2017年11月14日,学生倪某在朋友介绍及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张某逼迫下,于哈尔滨江北学院路大学城速借星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000元,但实际仅获3575元。过程中倪某手机、证件被控制,无反抗权。闫某将款转入倪某账户并收取利息,并胁迫其签署借据。因无力偿还,闫某起诉获判偿还13315元。倪某上诉称非民间借贷而是刑事犯罪,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学生被逼签下45万高利贷 一审判决后反遭驳回引争议 2017年11月14日,学生倪某在朋友介绍及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张某逼迫下,于哈尔滨江北学院路大学城速借星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000元,但实际仅获3575元。过程中倪某手机、证件被控制,无反抗权。闫某将款转入倪某账户并收取利息,并胁迫其签署借据。因无力偿还,闫某起诉获判偿还13315元。倪某上诉称非民间借贷而是刑事犯罪,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赵某服刑期间的一贯表现认为,罪犯赵某能够认罪服法,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综上所述,罪犯赵某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因该犯系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依法对罪犯赵某提请减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