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罪犯再陷故意伤害风波是累犯还是冤枉?

2025-06-18 9249

【全文总结】

前科罪犯再陷故意伤害风波是累犯还是冤枉? 案件发生于2013年11月,罪犯钱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于2014年11月25日开始服刑,2015年1月26日调入上海市宝山监狱。目前案件的具体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不详,但案件涉及前科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潜在行为问题,引发社会对累犯管理和再犯罪的关注。双方是否认可情况不明,但案件性质表明可能存在争议。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钱某,1992年5月3日生,上海人,初中文化,捕前无业。2013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4年11月25日开始服刑,2015年1月26日调入上海市宝山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钱某在医院出生后就被现在的养父母领养。3岁之前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钱某很受宠爱,对爷爷奶奶也很依赖。3岁上幼儿园后,被养父母接回家抚养,父亲忙工作不管他,母亲喜欢打麻将,而自己很调皮,经常被母亲打骂。上小学后经常与同学打架,后被诊断为多动症,一直服药,导致自卑没有朋友。初中后停止服药,进而又出现很多暴力行为,甚至于同养父母打架。后被父亲送到了全封闭、军事化管理的“关爱学校”待了6个月,回来之后就不想上学,想报复父亲,但是又害怕再被送到那里,所以在家里哪也不去,就是玩电脑游戏。

(2)社会经历:12岁时,通过QQ认识了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后又通过网恋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女朋友,在外面租房子过了3个月后分手。13岁,吵着闹着让父亲买摩托车,开始玩摩托车,驾驶技术很好,在一个圈子里被认可。跟朋友一起泡吧、泡妞,并认识了一个大自己4岁的女友。15岁,觉得摩托车不过瘾,要开汽车,父亲没办法给他买了汽车,从30多万的车一直换到100多万的车。16岁认识了大自己1岁的女友(入狱后分手的女友),17岁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得知不是父母亲生的,18岁入狱服刑,女友同自己分手。

2、入监改造表现

钱某入监以来表现一般,性格冲动、情绪不稳定,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与同犯发生冲突,与同犯的人际关系较差。。对于父母的态度较差,每次接见都会哭泣,与父母说话的口气很强硬,像是在吵架一样。最近一段时间显得心事重重,情绪不高,与同犯的交流也不多,与民警的谈话也不愿说出心里话。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的心理测试如下:(1)SCL-90测试,总分352分,阳性项目81项,其中人际关系、强迫、抑郁、焦虑超过4分,躯体化、敌对、恐怖、偏执、饮食和睡眠等因子得分均超过3分;(2)抑郁自评量表(SDS)测试结果:标准分为75分,属于重度抑郁;(3)焦虑自评量表(SAS)测试结果:标准分为60,属于中度焦虑;(4)MMPI多项人格测试结果:疑病、抑郁、癔症、心理变态、偏执、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均在70分以上,轻躁狂在60分以上。根据CCMD-3的诊断标准、心理测试结果和钱某的实际情况,评估其为家庭关系导致的攻击性人格。

在行为上,钱某不愿意与同犯过多交流,会因为同犯的玩笑或不经意的动作与他人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每次与父母接见情绪激动、哭泣;静不下心来做事情,例如读书、练字等。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身体因素:钱某小学时被诊断为多动症,一直服药到六年级。停药后钱某的暴力行为明显增多,与同学打架、打老师,对学习也失去兴趣,进而出现上网、飙车、酗酒、乱性等行为问题。入狱后经常会出现无原因的兴奋,没事总想惹同犯,情绪容易激动,经常与同犯发生矛盾。

(2)认知因素:案发后,钱某得知自己是被领养的,害怕父亲不要自己,感到很孤独。服刑期间想通过优秀的表现向父亲证明自己,但是狱内觉得自己什么都干不好,练字、看书都静不下心来,做人也不成功,与同犯关系也不好,导致其愈加孤独、空虚。迫切的想得到父亲的认同和理解,但是觉得父亲对自己的改变不认可,看不到自己的努力,导致其焦虑、抑郁、强迫的心理加重。

(3)人格因素:由于钱某是被领养,父亲对其很宠爱,但是母亲对其态度较差,且父母关系不好。这样的家庭环境导致钱某对父亲认可但不认同,对母亲是厌恶且不认可,对自己又有内疚和自责。对其人格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了钱某偏执、敌对、冲动、自卑的人格特性。

5、矫治方案

本案例主要借助于认知行为疗法、钱某中心疗法、精神分析疗法,进行28次咨询,每次60分钟,帮助钱某正确认识自我,控制情绪,减少暴力行为,积极面对生活。

(1)评估心理问题,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咨询师通过倾听、共情、无条件积极关注等心理咨询技术,为钱某创设安全的心理环境,让其宣泄内心的负性情绪。通过心理测试、心境评估并结合心理咨询情况,评估心理问题,针对抑郁伴焦虑情绪较严重,可能存在监管安全风险,向钱某所在监区开具《心理情况提示单》,建议监区加强关注。通过咨询与钱某建立平等、信任的咨访关系,为下阶段的心理帮助打下基础。

(2)商定咨询目标,实施心理帮助。与钱某协商咨询目标,提供足够的心理支持,鼓励其积极的进行自我探索和改变。针对其与父亲的关系,咨询师通过认知行为疗法,让钱某找到不合理信念“父亲不爱我,不想要我了”,并引导钱某质疑不合理信念,建立合理的信念“父亲对我抱有希望的”,从而理解父亲的想法和行为,使得钱某的负面情绪能够得到缓解。针对情绪管理能力差,冲动好斗的特点,在良好咨询关系和效果的保障下,建立不能动手打人的底线规则,如果打人则立即终止咨询。针对强烈的自卑心理,帮助其建立自信以实现良好的人际沟通、寻找社会支持网络积极面对出狱后的生活,缓解焦虑情绪、鼓励其进行自我分析,进行人格整合。

(3)评估咨询效果与结束咨询。告诉钱某咨询师对于即将结束咨询的焦虑,为咨询的告别做铺垫。对钱某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显示,钱某的心理状况较咨询前有了很大的改变。咨询师打算结束咨询,但钱某目前对于咨询有很强的依赖,鼓励其出狱后寻求社会专业心理咨询。

6、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咨询目标:缓和与父亲的关系,能够心平气和的与父亲谈话;缓解负面情绪,积极面对服刑生活;振作起来,改变绝望内心。

(2)长期咨询目标:控制暴力行为,建立自信,正确认识自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28次的心理咨询,钱某的情况有了较明显的改善,能够正确的认识了自我,建立了不动手打人的底线,有了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与父母和同犯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自卑心理得到缓解、建立了自信心,能够积极投入到改造生活,对出狱后的生活也充满希望。

咨询结束后对钱某心理测试显示:SCL-90量表总分和各因子分均达到正常水平;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标准分均达到正常水平;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试(MMPI)疑病、癔症、偏执、精神衰弱、精神分裂、轻躁狂等维度分值均下降,其中偏执和轻躁狂均达到正常水平,精神分裂维度也接近正常。

在本次咨询中,咨询师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心理督导对于咨询师意义重大。本例个案钱某的问题比较复杂,咨询师一个人无法看清钱某的问题,咨询的思路也很局限,通过督导对于个案的咨询方向进行明确。督导团队的力量给予了咨询师很大的心理支持,缓解了咨询师在个案上的压力。咨询师的反移情在督导中能够暴露出来,让咨询师认识和体会到对个案的卷入,及时调整咨询态度,避免违背咨询原则。

二是家庭式治疗的尝试对于咨询效果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咨询师在接触钱某父母后,能够体会到父母对于钱某的态度,以增强对钱某的共情作用;通过与父母交流钱某的现状,父母改变交流方式,使钱某感受到“被需要”,对于钱某缓解内心的“空”以及个人成长至关重要。

三是咨询的延续对于钱某问题的解决非常关键。罪犯服刑时间有限,狱内通过咨询可以使得钱某的心理问题得到缓解,但是出狱后的继续咨询,对于钱某人格的整合以及面对社会生活压力造成的心理问题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