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绝望的囚徒减刑退案引发的精神崩溃与无望未来 2006年7月28日,陈某因故意杀人被逮捕,后被判处死缓,关押于广东阳江监狱。2017年8月,陈某在申报减刑过程中因未积极履行财产刑被法院退案。这一决定导致陈某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改造信心受挫,对前途感到迷茫。此外,其父亲重病手术和家庭经济困难进一步增加了陈某的改造压力和愧疚感。由于无力履行民事赔偿且当地政府出具困难证明,陈某认为自己的付出都是无用工,产生严重悲观消极情绪,甚至出现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目前案件的具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详细说明。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43岁,广东吴川人,高中文化。2006年7月28日因故意杀人被逮捕, 被判死缓。2007年9月关押至广东阳江监狱服刑改造。
2017年8月,陈某申报减刑过程中,因未积极履行财产刑被法院退案,当陈某得知减刑被退案后,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改造信心受挫,对前途感觉迷茫,多次因琐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争吵。陈某与父亲感情较为深厚,2018年其父亲重病手术,对其有较大的影响,增加了陈某改造压力和对家庭的愧疚感。案发后陈某家庭经济情况陷入困难,实在无力履行民事赔偿,当地政府也出具困难证明,陈某感觉自己未来减刑渺茫,认为自己的付出都是无用工,没有任何希望,产生严重的悲观消极情绪,存在自伤自残、自杀倾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陈某自小父母感情不和,父母经常争吵,让他从小产生严重的自卑感,认为父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才产生争执,自己逐渐对婚姻和感情产生了恐惧感。随着成长,自卑感导致其形成了偏执、易专牛角尖、冲动鲁莽、易走极端等性格。陈某毕业后帮助父亲打理生意,但性格内向,日常少与人沟通交流,妻子是经他人介绍认识匆匆结婚,婚后夫妻沟通较少,因其自卑感强、性格偏执、敏感暴躁,常常与妻子发生争吵,吵架后又感到后悔愧疚。后来,陈某再次因小事和妻子发生争执,冲动气愤之下到厨房拿一把菜刀朝妻子颈部连砍多刀,致妻子当场死亡。案发后,陈某用刀割腕自杀未遂。
(二)现实改造表现
2017年陈某第四次申报减刑,因未积极履行财产刑被法院退案。自被退案后,陈某一直存有心理包袱,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2018年得知家庭变故的的消息后,更是加重了陈某的改造压力,对家庭的愧疚与担心、对无法履行民事赔偿的担忧、对改造前途感到迷茫。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难点:陈某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待问题容易偏激、钻牛角尖。在开展谈话中,他多次表示自己数次与人争吵,主要原因不在自己,是他人不尊重自己,挑衅自己,日常与人沟通容易出现偏差。
2.思想难点:认为自己家里穷,怎么做都没办法减刑了,遂产生“过一天舒服一天”的消极混刑度日的思想。
(四)教育矫治过程
面对陈某改造信心缺失的问题,监区从问题源头入手,消除其不良情绪,挖掘其改造的闪光点,解决其改造困难,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让其从内心认清自己、真诚悔改、重获新生。主要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教育转化:
1.主动化解困扰,转变其不良认知
陈某服刑改造的动力来自于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认罪悔罪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监陪伴家人。而民事赔偿导致不能减刑,让陈某十分的焦虑不安。专管警察与陈某家属联系,了解到其家庭经济确已陷入困难,且有当地政府出具困难证明为证,实在无力帮助陈某履行民事赔偿。将情况向监区领导汇报后,由监区出面为陈某出具了民事赔偿情况的说明,并在陈某下一次呈报减刑时,提交给了法院。组织陈某参与监狱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咨询了解其民事赔偿事宜。另一方面,专管警察鼓励陈某积极劳动,利用自己的劳动报酬去履行民事赔偿。警察的付出,陈某都看在了眼里,得到了陈某的认可。在一次与陈某的个别谈话中,陈某表示:不论结果怎样,感谢各位警官为他忙前忙后,一定好好好改造,回报警官们的付出。
2.开展亲情帮教,疏导其不良情绪
陈某入监之后一直怀着对家人的担忧与愧疚,陈某近期改造表现差,很大一部分原因与其家庭变故有关。监狱积极联系陈某家人,了解其家庭近况。得知陈某父亲手术效果较好的消息,监狱第一时间将消息告知陈某并鼓励陈某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家人一起共面难关,每月专管警察安排陈某拨打亲情电话并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引导陈某积极改造,以良好的改造成绩给家人以鼓励。
3.及时开展干预,缓解其改造压力
在日常的管教工作中,监狱注重陈某的干预疏导,分监区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其开展异常心理排查,了解其心理变化,监狱心理矫治部门多次对其开展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宣泄,慢慢地陈某从开始的抵触反感转化为主动求助,自己愿意向咨询师诉说心中的苦闷,心中的焦虑烦躁、抑郁不安明显得到了缓解。
4.鼓励文化创作,促进其恢复信心
针对陈某自认为文化水平高于其他罪犯的特点,专管警察鼓励其在劳动改造之余加强学习写作,并安排其担任分区文化宣传员,鼓励其积极将自己内心的所想所感写出来。每次陈某投稿,专管警察及时对其予以肯定,鼓励陈某将自己的投稿以书信的形式与女儿进行分享,以这样的特殊方式参与到女儿的成长教育之中。通过陈某的努力,2018年,陈某累计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六篇,经监狱教育部门审核,累计获得专项加分120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教育与矫治,警察逐步获得了陈某的信任,当其心中有情绪时,能主动找警察倾诉,遇到改造问题时,会主动向警察报告处理。2018年底以来,陈某每月均能获得改造加分,四个月下来,累计获得专项加分62分。2019年2月,陈某主动申请利用自己的劳动报酬履行了一千五百元的民事赔偿后,还向专管警察了解能否能利用劳动报酬对家庭进行帮扶。陈某恢复了改造信心,还给自己规划了改造目标,如:每个月要完成多少劳动任务、争取拿多少劳动报酬、发表多少改造文章,与女儿通信,鼓励女儿好好学习等等。
启示:对罪犯的管理教育要找准切入点,不能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要针对罪犯的心理特点及现实问题,一方面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合理合法为其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让其稳定改造情绪,缓解改造压力;另一方面要善于发掘罪犯的优点特长,鼓励罪犯发挥自己的优势,通过多方面来获取成绩,树立信心。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才能做好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