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戒毒人员离婚致郁致卑心理阴影下的教育矫治之路 案件发生在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是一名正在戒毒的男性人员。事故经过是该戒毒人员因离婚问题导致心理抑郁和自卑,影响了其戒毒效果。责任认定主要是个人心理问题导致,但戒毒所也承担了提供心理支持的责任。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在案例中未提及。双方对警察开展的教育矫治措施表示认可,戒毒人员最终得到成功转化。
【案例背景】
离婚,在男性戒毒人员之间是非常普遍发生的一个现实,高概率的离婚,对正在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集中体现在对于老人的赡养、子女的抚养、夫妻感情割舍、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等主要问题上。正处在离婚阶段的戒毒人员,一旦存在有上述的问题,必定会在对心理上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戒毒人员甚至因离婚导致性格自卑、心理抑郁等心理疾病。这种常见的离婚现象导致心理影响的问题,给戒毒所开展正常的管教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本案例以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名戒毒人员因离婚致郁致卑,警察对其开展教育矫治并成功转化的过程。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王某,男,32岁,初中文化,广西浦北人,曾因吸毒被送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王某和妻子马某自幼一起长大,夫妻感情比较深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日子过得比较幸福融洽。2016年王某第一次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后,妻子马某念在女儿刚刚出生,加上之间的感情难以割舍,就答应王某以后如能保证不再吸毒就继续过日子。2019年王某再次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同年王某的妻子便向法院申请离婚,经过王某的极力挽留和法院调解下,王某妻子撤诉。2020年6月,王某妻子再次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经协商离婚。由于离婚后,妻子留下年幼的儿子和女儿独自一人远走,家里只剩下一个体弱多病的母亲,王某担心儿子和女儿无人照顾,心里一直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加上对妻子远走的悲痛,王某的情绪比较低落,寡言少语,渐渐的产生抑郁的心理。加上害怕其他戒毒人员的嘲笑和不解,王某不敢与其他人谈及此事,不敢与他人交流,性格比较自卑。在强制隔离期间,王某拒绝与管教警察和其他戒毒人员交流,甚至出现消极怠工、不服从管教的行为,不利于开展正常的管教工作。
二、实施情况
根据王某因离婚造成的抑郁心理和自卑性格情况,大队专门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教育、心理干预戒治方案。
(一)由分包警察进行针对性思想教育
1.利用亲情感化,打开沟通的桥梁。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亲情是影响王某心理的最主要因素。由于妻子的离婚,家里的现状是老母亲体弱多病,儿女幼小需要抚养,与妻子的感情难以割舍等。针对王某的现状,大队首先由分包警察对王某开展思想谈话教育,多次与王某母亲取得电话联系,让王某母亲通过亲情电话给王某作思想工作。王某母亲表示虽然自己体弱多病,但是还能照顾好自己和抚养两个小孩,让王某安心戒毒,早日回来自己亲自照顾自己的小孩。得到母亲的保证,压在王某心中的压力顿时放下。看到管教警察积极联系家人为自己解忧,王某逐渐放下防备心理,与警察述说心声。
2.用事实论证,让王某接收现实。
王某产生自卑性格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王某离婚后害怕同伴的戒毒人员嘲笑自己离了婚,留不住自己的老婆。为此,管教警察对王某分析了戒毒人员的离婚现状是非常普遍的,需要正确认识吸毒对家庭、对婚姻、对社会的危害,其他戒毒人员也常常存在着这个问题,太在乎离婚的现实往往让自己沉溺在悲伤之中无法自拔,这种沉溺的心情才是真正让同伴的戒毒人员嘲笑的主要原因。因而,坦然接受现实,给自己建立信心,才不会让其他人带有有色眼光看待。
3.从情理上分析,让王某懂得换位思考。
管教警察试着让王某站在自己妻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如果换成是自己的丈夫分屡次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对家庭、对妻子、对子女的产生极大的影响,自己是否能去接受这种伤害。并且让王某意识到,爱一个人,是希望对方过得好,自己目前屡次吸毒被强制隔离,是耽误对方。既然是爱对方的,就不能影响对方的后半生。分开可能也是目前最好的选择,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问题,只能自己在和妻子详细沟通,处理问题才是重要的。
(二)大队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专业的心理辅导
王某与妻子离婚后,由于来自家庭的压力和对妻子的难以割舍,导致了王某心情比较压抑、郁闷、沮丧,对待日常的戒治要求不予理睬;平时注意力不够集中、回答管教警察的问话时反应迟钝,思维比较迟缓;甚至害怕其他戒毒人员嘲笑自己离婚而感到羞愧和自卑。这些心理和行为的表现,是属于患轻度抑郁症的前兆表现,为此,大队心理咨询师针对这一情况,为王某开展了专对性的心理辅导教育,具体内容为:
1.音乐治疗缓解紧张情绪。
让王某平时多聆听旋律优美的音乐。让优美的乐曲来化解精神的疲惫。轻快、舒畅的音乐可以使王某的精神得到有效的放松。在优美的音乐当中,王某慢慢的放下紧绷的神经,开始享受优美的旋律带来的舒适感。
2.引导王某建立戒毒信心。
大队心理咨询师在开展心理辅导的过程中,慢慢的从思想和认知上引导王某建立自信心。要求王某认清戒毒人员高离婚率的现实,不必要自卑和感到愧疚。引导王某相信自己一定能减轻压力,振作精神。
3.帮助王某融入集体生活。
在平时的戒治生活当中,值班警察主动与王某进行沟通交流,倾听王某的心声,并给予一定的解答。要求王某主动与其他戒毒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多找自己的老乡进行聊天。同时安排王某的老乡主动邀请王某参加戒毒康复运动,让王某尽量融入集体的戒治生活当中。推心置腹的交流和倾听心声,慢慢的让王某精神舒畅、心情愉悦,渐渐的融入集体的戒治生活当中来。
三、戒治效果
通过对王某进行一段时间的针对性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后,王某的性格逐渐变得开朗起来,由于心中来自家庭的结节已经打开,慢慢接受离婚的现实,王某变得愿意与管教警察和其他戒毒人员进行交流,也能积极的投入到戒治生活当中。通过大队心理咨询师的心理辅导,王某从以往的自卑性格当中走出来,重新融入到集体的戒治生活当中,王某表示自己要争取要表现好一点,早日回归社会,建立新的家庭。
【案例思考】
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时,要对“症”下“药”,用“药”精准。“什么药治什么病”、是什么问题就要精准解决什么问题。在平时的管理教育工作当中,精准了解问题的根源、发展曲线、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在对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时就会变得事半功倍。让王某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主要原因是来自于家庭的因素和压力,我们对症下药,帮助王某解决了问题,王某也因为问题的解决而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戒治工作当中要发挥心理辅导的重要作用。心理的疾病问题治疗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需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通过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戒毒人员改变认知、调整情绪、缓解压力,有助于提高教育戒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