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万家背后的社会稳定之谜

2025-06-18 8204

【全文总结】

普法宣传进万家背后的社会稳定之谜 2014年,岑溪市为应对年初多起群体性事件,从4月起开展“普法宣传进万家”活动。活动投入100多万元,印制300多万份宣传手册,购置器材和车辆,组织1000多人次宣传,覆盖每家每户。活动包括发送法治标语60多万条,在340所学校对15万师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旨在提升公众安全感,减少不和谐因素,并得到媒体广泛报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提及。

【活动概况】

2014年,针对岑溪市年初连续出现的多起群众集会、拦路、公开拉横幅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从2014年4月起,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岑溪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普法宣传进万家”系列活动,投入100多万元,印制了300多万份以典型案例分析、漫画小图、法治千字文等形式汇编而成的《普法宣传进万家》专题宣传手册,购置普法宣传器材和宣传用车,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并将宣传责任进行层层落实,确保普法宣传覆盖每家每户,实现家家读法看法,人人学法讲法。

活动共组织干部1000多人次参与普法宣传,向手机用户发送法治宣传标语60多万条,在岑溪市的340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普法教育,让15万师生共同学法,并辐射到每个家庭。新华网广西频道、中国法制网、广西法制网、《梧州日报》等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重点宣传内容】

(一)关于应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集会、示威权

1.集会、示威应遵循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可见,要组织集会、示威是要向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

2.在集会、示威中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1)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2)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3)包围、冲击国家机关;(4)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5)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

(二)关于征地拆迁

1.法律对土地的性质有什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可见,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仅有土地的使用权。

2. 征地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以,国家征收土地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关于信访

1.信访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2.信访人应采用什么方式上访?

信访人可采取书面形式或走访形式表达自己的请求,但必须到指定的场所走访。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应当逐级提出信访事项,不能越级上访。

(四)关于劳资纠纷

1.为什么私自拘禁债主追讨工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2.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应采取怎样的途径解决?

(1)投诉、举报。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2)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3)申请调解。如果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4)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妇联等部门寻求帮助。

(五)关于网络虚假信息

1.什么情况转帖也会受到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2.在上网时还有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法规?

(1)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2)明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3)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4)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5)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的行为;(6)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7)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多部门联动宣传,拓宽法治教育渠道。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播放以案说法专题节目和普法公益广告;邮政、电信部门利用信息通讯平台向用户定时发送法治宣传短信共计60多万条;教育系统开展“小手牵大手,普法一起走”活动,号召孩子们做“守法公民”的小使者,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

二是多层级发动宣传,构建法治教育网络。运用城市广场LED大屏幕开办“普法广角”活动,播放法律知识宣传片;各乡镇用法治宣传车巡回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录音,并在乡镇街道主要路段设置普法宣传栏,通过以案说法、漫画说法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以“万名干部入乡住村”活动为契机,向帮扶农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专题宣传资料进村入户。

三是多场次开展宣传,营造法治教育氛围。在市区的大小广场、农贸市场、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组织开展了30余场专题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多万份,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改变“不闹不管、小闹小管、大闹大管”的错误思维,依法提出合理诉求。

四是多渠道督查宣传,确保法治教育实效。组织全市各单位、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各镇开展“普法宣传进万家”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该年度开展活动以来,岑溪市没有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成为了市民的共识,为建设法治岑溪、平安岑溪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