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肇事致死 家属索要天价赔偿 引发社会争议

2025-06-16 3752

【全文总结】

货车肇事致死 家属索要天价赔偿 引发社会争议 2018年7月24日晚23时许,村民曹某在千阳县某镇公路行走时被李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家属要求肇事司机李某赔偿60万元,否则以命抵命。双方初步协商未果,经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目前未达成共识。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4日晚23时左右,某镇村民曹某于千阳县某镇公路行走时,被李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伤发生交通事故,曹某当夜被送往千阳县某医院抢救,后又转宝鸡市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曹某的突然遇难,犹如晴天霹雳令得其家属不知所措,家属们失去理智般地哭着闹着,放出狠话说肇事司机必须拿出60万元赔偿才能解决,否则就打死李某“以命抵命”。司机李某也被突发的交通事故吓得不知所措,双方派人为赔偿有关事宜进行了初步协商,却未达成共识,经双方申请,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并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

面对这起交通事故的事后调解,镇调委会立即派调解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紧接着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住村展开调解。调解员首先安慰死者的家属要面对现实、正确应对,更要理性处理。但死者的儿子小曹悲痛欲绝,哭闹不休,手持木棍非要找到李某将其打死“以抵父命”。调解员见状挺身而出,使出全身力气抱住小曹,让其先静下来,同时给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一再警告小曹千万不能意气用事,打人只能使事态扩大、使矛盾激化。

与此同时,调解员又和村委会商议,发挥村委会人地熟悉的优势,镇村联合共同调处此事。调处工作从事发的当天下午开始,调解员了解了交警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先后走访了事发现场的3位目击证人,详细调查事发经过和许多细节问题。将调查情况向双方予以说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至此双方稍稍冷静,并就赔偿问题表示要再讨论一下。

随后,调解员查阅了陕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同命同价”等数据和相关规定后,根据2018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初步拿出了死者曹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抢救费等意见后,胸有成竹地召集死者家属5人、肇事司机李某的家属3人在村调委会调解室,面对面一轮又一轮地协商死亡赔偿事宜。在法律的框架下,调解员劝双方互相让步,促进纠纷合理、尽快解决,久拖不决,只会成为彼此的心病,对彼此都不好。经过3天2夜车轮战式的艰难调处,死者家属和肇事司机家属代表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由肇事司机李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36万元。

调解员当场制作了协议书,双方最终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字。在调解人员的监督下,三日内肇事方将36万元如数打到小曹的帐户上。至此,一场即将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件,镇调委会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派得力调解员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接着组织专职人员住村集中精力调解。面对死者儿子手持木棍几欲行凶的情景,调解员奋不顾身拦腰抱住曹某,硬是让其冷静下来,有效阻止了事态的扩大。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按照弄清事实真相、准确找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调解的三步走模式,及时、精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员临危不乱、胸有成竹、干净利落的调解风采,塑造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