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再遇纠纷 责任认定引关注 事故发生于楚雄州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当事人为当地村民。事故经过涉及两方产生纠纷,具体细节未详细描述。根据当地民主法治建设成果,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未明确说明,但强调双方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双方是否认可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尚不明确,需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确认。
【基本情况】
楚雄州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位于永仁县城中西部,是猛虎乡政府所在地村委会,距离县城16公里,有党总支1个,下设5个党支部。辖2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870户,3147人。自2006年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猛虎村紧紧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村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全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被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命名为“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2020年被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表扬命名为州级“美丽村庄”。2022年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任务措施】
(一)抓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2个活动小组,村委会成立调解委员会,小组成立调解小组,由村民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民小组化解调处不了的再逐级报村委会、乡政府解决,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认真落实“一约四会”制度,研究制定了村规民约、村庄卫生清扫保洁及保洁员管理员制度、公厕管理制度、村庄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及村庄规划土地专管员制度。共落实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2名、村庄规划土地专管员1名、保洁员39名,形成常效机制,统筹抓好农村管理维护工作,22个村民小组均有村规民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重点管控人员包保责任到人,签订帮教、包保责任协议,适时开展走访,及时了解掌握帮教、管控对象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多年来,该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例重新犯罪,没有出现过重点管控人员脱管、漏管等情况,全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抓“四议两公开”,强化基层民主建设
认真执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村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水平。一是抓民主选举环节,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二是抓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三是抓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四是抓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猛虎村以创建“平安村委会”为契机,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各项措施为重点,把依法治村、以德治村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的放矢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当地村民积极参加县级部门“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并充分利用村级“大喇叭”及时播放疫情防控政策通告、民法典、农村土地法规政策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政策知识,以此提升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近两年来,利用周五学校放假村民群众比较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猛虎街天集中普法宣传16场次,进村入户开展法规政策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村组秩序和谐
为加强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猛虎村建立了两级治保调解网络组织。村级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设立了人民调解小组,每个村民小组确立了1名纠纷信息员。每年开展调解组织人员业务培训,鼓励村组两级调解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各类纠纷。一是对出现的各类纠纷做到及时调处,近两年来,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没有出现因纠纷调解不善而转化成刑事案件或发生恶性事件;二是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对于无法及时整治的问题隐患,及时报上级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 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置。
【特点和效果】
猛虎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村干部和村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村容整洁,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群众安居乐业,多年来前场辖区内已无命案、无5人以上越级上访事件、无邪教人员、无吸毒人员和电信诈骗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下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