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吉林村企合作纠纷有机水稻种植户与集团责任谁来担 事故发生时间未提及具体时间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 当事人大荒地村与吉林市东福集团 事故经过2010年,大荒地村与东福集团实行村企合作,成立村级党委。2016年,村可支配收入300余万元,村民人均收入2.4万元。近年来,村“两委”班子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村。 责任认定未提及具体责任认定 赔偿金额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未提及具体支付方式 双方认可情况未提及双方是否认可
【基本情况】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是一个以种植绿色、有机水稻为主,农产品加工为辅,生态观光旅游并举,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村。2010年,大荒地村与吉林市东福集团实行村企合作,走村企共建的路线,成立了吉林地区第一家村级党委,现下设9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50名。2016年,村可支配收入300余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到2.4万元。
近年来,大荒地村“两委”班子在省、市、区委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法德共建”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开展,坚持依法治村、和谐发展的原则,始终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议程,群策群力,不断夯实普法活动的基础,运用特色法律宣传手段,坚持抓好村民的法治教育。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重视,完善创建网络。一是完善了依法治村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治保主任、团书记和法律顾问为成员的法治示范村领导组。同时,结合法治创建,专门成立了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条线人员协同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创新干部思想理念。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深入进行广泛发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宣传渠道,进行各类法治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四民主、一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荒地村党委、村委会把贯彻落实“四民主、一公开”作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使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一是坚持民主选举。大荒地村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6年,在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上一届全体村干部都高票当选,得票均在95%以上。二是坚持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到本村经济、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必经按照“四议”“两公开”“六步工作法”等程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予以实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先后讨论通过了《村规民约》《文明家庭奖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因婚迁入大荒地村的居民享受相关待遇的决议》等多项决定。每年都例会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收支等工作情况。三是坚持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里重大事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先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使人民群众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村委成立的“老年”志愿者协会,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村委各项管理工作,现已成为和谐文明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四是坚持民主监督。村建立和健全了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民主监督小组审检,由村民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和参与管理。加强对党员的考核管理,全村150名党员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群众民主测评,每户门口都张贴《党员家庭户》的牌子,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考核。五是坚持村务、财务公开。村共有宣传栏30余块,面积达300余平方米,每季度公布村务和财务情况。对村民的拆迁补助、安置情况、待遇分配情况、弱势群体帮扶救济都及时在宣传栏内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同时,村委还建立了微信党建群,及时公开村务各类最新信息,设立了村干部与村民的互动交流平台。种种举措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大荒地村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为创建活动奠定基础。大荒地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整体素质。目前全村共有外来人员300余名,针对村民和外来人员中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的状况,分面进行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普法教育。一是加强村干部及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我们村在认真做好村委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抓好村民的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治学校”“法律讲堂”“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活动、聘请法学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村业余演出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对村规民约进行形象化的宣传。村委会以4000平方米的多功能中心和文化大院作为法治宣传基地,常年聘请演出团体来村演出,免费提供给村企职工和村民观看。村里每月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将法律法规知识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刊登交流,使村民法治文化受教育率达98%以上。2016年,累计举办法治学校、法治讲座6次,文体宣传活动15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东福集团公司以村情厂史、安全知识、岗前培训、员工手册等内容开展新职工职前教育,同时组织职工学习《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等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方法,不断强化职工的素质教育。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每个学期,村“两委”都会聘请司法工作人员为村小师生上一堂法制课,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片,增强青少年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坚持依法治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一是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大荒地村建立了两级治保调解网络。村级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组设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并设立一个纠纷信息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2016年至今,全村共排查受理各类村民矛盾纠纷22起,调解成功22起,调解成功率100%。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为切实服务于民,村“两委”与九站法庭结对共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设立法律顾问,为村民在法律方面的求助提供了方便和帮助,2016年共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0人次。确保了社会稳定,给全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强治安管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随着大荒地村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75%的村民已实现了集中居住,99%的土地实行了集中流转、85%的村民实现了就业,在大荒地村已呈现了村、企、居的格局,为使村各项社会事务合法管理,2016年村成立了集治安管理、城管监督于一体的社会务事协调领导办公室。联合办公室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了对辖区内流动人口清查、乱堆乱放、环境卫生等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村投资近100余万元,在村区主要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探头,在辖区内建立起有效立体治安防控网络,保障了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有效降低了治安发案率。三是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自2010年以来,大荒地村设立了“文明家庭奖”“好婆婆”“好媳妇”等考核实施办法,村里每年拿出1万元,对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有效促进了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大荒地村的农村书屋占地面积100平方米,藏有10大类5000余册图书及30多种期刊报纸。近年来,通过聘请法治宣传员、设立“法律图书角”等方式,有效发挥了农家书屋在推进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
【特点和效果】
大荒地村始终坚持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巨大动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监督,村“两委”班子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形成一切依法办事,争做守法公民的良好氛围,把村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了一个新高潮。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实现了全年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治安案件和群众性上访事件。以德治促法治,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深化文明创建。村容村貌不断改善,村风村德不断提升,促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共建、共享,幸福新农村”。
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践,大荒地村在民主法治、村容村貌建设、和谐发展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为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及社会支持,实现了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先后荣获过“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最美休闲乡村”等多项殊荣,党和国家领导人和省、市领导多次莅临大荒地考察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