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助力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再添利器

2025-06-18 8363

【全文总结】

公证助力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再添利器 近日,李某因认为其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唱歌软件播放,前往邯郸市某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李某提交了包括作品权属证明在内的材料,公证员审查后及时受理并办理。由于知识产权侵权取证的特殊性,公证成为固定侵权行为和事实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权利人在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避免证据灭失。

【案情简介】

近日李某来到邯郸市某公证处,称其是某歌曲的版权所有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电视端和手机端均有唱歌软件播放其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搜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准备以摄像的方式对其操作相关设备,在唱歌软件上播放相关作品的过程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同时李某向公证处提交了包括作品权属证明在内的申请材料。公证员审查其提供的材料后,及时受理并予以办理。

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秉承“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起诉阶段,原告在主张自身诉讼请求的同时会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与出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取证具有特殊性,一般在原告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其证据并没有固定,如唱歌软件播放未经许可的音乐作品、电商平台出售的侵犯发明或外观设计的侵权产品、街边挂出的侵犯某知名品牌的商标、广告语等。侵权方意识到维权行为的存在后,可能会立即采取删除链接、下架产品等措施,等到正式庭审时,权利人手上就没有任何的证据材料了。此时,需要证据固定手段将侵权行为和事实固定。公证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最常见的证据固定手段。

【公证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