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铜陵市法治乡村建设成效与挑战并存,如何突破瓶颈 事故发生时间未提及具体时间 事故地点未提及具体地点 当事人未提及具体当事人 事故经过未提及具体事故经过 责任认定未提及具体责任认定 赔偿金额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未提及具体支付方式 双方认可情况未提及双方认可情况 主要内容文件主要介绍了铜陵市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但也指出了面临的挑战,如乡村治理制度供给不足、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不均衡、乡村循法而为风尚有待强化等。文件强调需要各方协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0〕1号)。2020年8月,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法发〔2020〕4号)。文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域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确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步骤,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近年来,铜陵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乡村治理制度供给有待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待平衡、乡村循法而为风尚有待强化等一系列难题。法治乡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各方步调协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切实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任务措施】
(一)以科学立法点题,打造乡村振兴的法治引擎。一是依法制规,加快涉农立法步伐。加强涉农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作用,抓好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工作,围绕乡风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重点,发挥地方立法的引导、推动作用,先后制定出台《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法治框架内促进乡风文明、乡村宜居。二是广开言路,提高涉农立法质量。出台《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等制度,聘请立法咨询专家8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个,在法规起草、审议全过程广泛征求党政机关、民主人士和社会公众意见。如起草《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期间,在媒体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谈”活动,共收集500余条信息,形成意见建议81条。三是严格审查,完善涉农制度体系。坚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并举,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全面开展涉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铜陵白姜保护办法》《铜陵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多个涉农文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10个。
(二)以严格执法扣题,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一是突出“现代化”改革,构建执法队伍新体系。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和创新,大力整合执法资源,市、县(区)两级分别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12个,配备执法人员155人。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先后投入财政资金283万元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到信息化指挥、办案、监管和数据分析,提升精准执法能力。二是突出“规范化”执法,树立乡村执法新形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聚焦长江禁渔、农资打假、生猪定点屠宰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9件,“铜陵市依法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事件”。三是突出“系统化”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新环境。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一村一警一辅警”工作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在重点村建立警务室、在普通行政村设立警务联系点、在自然村建立治安中心户、在农户建立信息员”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市、县(区)两级综治中心,乡镇(大社区)综治视联网实现全覆盖。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实施“康宁救助”项目,免费救助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900多人次;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推进监狱民警和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机制,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实施“人民调解十百千”工程,累计排查化解乡村矛盾纠纷2600余件。
(三)以公正司法答题,写下乡村振兴的法治注脚。一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减轻诉累。全市人民法庭均在法庭内设立诉讼服务站,部分乡镇、村居还设立诉讼服务点,构建起立体化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审查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以及司法救助等全方位、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推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假日法庭和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等工作,最大限度为群众减轻“诉累”。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温暖民心。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036件,执行到位金额8.16亿元;受理涉农土地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24.46万元。加大涉农刑事司法救助力度,探索司法救助与刑事检察办案互动支持机制,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力”,及时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守护村安。组织开展“守护平安”、打击整治“村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系列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近两年来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侵占农村集体资产、“黄赌毒”及邪教犯罪等各类涉农犯罪案件526件933人。
(四)以全民守法破题,扣紧乡村振兴的法治纽带。一是聚焦乡村普法,推动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着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司法行政工作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平台,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普法宣讲团成员,面向村(社区)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长江保护法、防范电信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二是聚焦示范引领,推动法治创建全面达标。持续巩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全市共创建国家、省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23个、148个。深化依法治理,积极促进乡村在党组织领导下“三治”融合发展,摸排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67个,清除15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成员;推进乡村巡察全覆盖,整改问题6002个;建立村委会直接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6 4”工作法、社区协商等一系列自治制度,我市2个村民公约被民政部推介,8个村民公约入选全省百佳,义安区、铜官区全域和15个村(社区)获评“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胥坝乡重新村被列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三是聚焦民生保障,推动法律服务全面升级。推进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覆盖城乡。大力推进“智慧 法治”建设,加大“互联网 政务服务”、12348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整合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将涉及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环境污染、假劣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乡村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推动乡村法律服务资源再升级、服务领域再拓宽。四是聚焦队伍培育,推动法治能力全面增强。紧抓“关键少数”,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对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法治培训,增强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聚焦“绝大多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村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特点和效果】
一是从“单一推动”向“通盘规划”转变。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铜陵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形成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从“面上指导”向“全程保障”转变。将法治乡村建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加强法治乡村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支持法治乡村高质量建设。结合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将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纳入法律保障队伍,构建集普法服务、纠纷排查、定纷止争、法律援助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乡村建设推进到哪儿,法律服务跟进到哪儿”。
三是从“有形建设”向“有效建设”转变。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巩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把法治元素充分融到乡村党建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的维护、升级,打造特色乡村法治文化示范点,不断提高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
四是从“润物无声”向“直抵人心”转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为主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与时俱进普及好民法典,讲述好法典故事、法典案例,深入宣传与乡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广、普及,用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教育人、感染人、打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