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街头普法 引发社会关注与思考

2025-06-18 9137

【全文总结】

社区矫正对象街头普法 引发社会关注与思考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2月3日下午 地点芝川镇街道 当事人芝川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全体社区矫正对象 事故经过芝川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及《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鼓励参与全民普法和守法行动 责任认定无事故责任认定 赔偿金额无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无支付方式 双方认可情况活动顺利进行,获得村民支持

【活动概况】

为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观念。同时增强芝川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2020年12月3日下午,芝川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深入芝川镇街道,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扫黑除恶”及《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芝川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向村民发放《宪法》宣传读本、司法局职能彩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彩页以及居民常用法律手册,鼓励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和守法行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本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扫黑除恶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重点打击对象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以及“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0)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1)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五)宪法的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普法宣传,让社区矫正对象以普法工作者的身份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既能督促他们自觉学法,促进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又能通过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管控规定,提升了他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同时增强了芝川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彩页200余份,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