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因忽视胃痛最终送医,责任归属引争议

2025-06-18 9475

【全文总结】

吸毒者因忽视胃痛最终送医,责任归属引争议 案件发生在2018年3月,当事人张某,41岁,有三年吸毒史。2018年3月24日早餐后出现上腹部隐痛伴恶心呕吐,未报告值班警察。中餐进食一个鸡蛋后,下午1630突发剧痛并呕吐约450ml胃内容物,由大队警察抬至所医院急诊。事故发生地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由于张某长期吸毒且未及时就医,责任认定存在争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提及。

【案例背景】

张某,男,41岁,2005年开始吸食海洛因,以静脉注射为主。自诉3年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上腹部疼痛,呈阵发性,因吸毒未曾到当地医院进一步就诊。2018年3月8日入所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3月24日早餐后上腹部隐隐作痛,伴有恶心呕吐,呕吐后腹痛无缓解,无恶寒、发热,无腹泻,无胸闷、心悸,无头昏、乏力等,但未予重视,未报告值班警察。中餐时进食一个鸡蛋,下午16:30患者突发腹部疼痛,痛剧难忍,再次呕吐,吐出米粉等胃内容物,量约450ml,未见咖啡色物,遂即由大队警察用担架抬来所医院急诊。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1. 做好疾病的鉴别诊断。患者突发急腹症症状就诊后,鉴于其病情危重复杂,有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医院立即召集相关医务人员查看病情,考虑相关的可能性,逐一进行排查,确保诊断依法规范、准确高效。

2. 全所联动,采取规范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医院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采取切实的对症治疗措施,缓解患者痛苦,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大队全力配合医院,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高效地进行诊断和治疗,尽可能避免和减轻其他身体严重后果。

3. 及时安排外出就医。根据张某病情危重程度,启动急危重症疾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尽快呈报上级机关批复所外就医。

(二)实施情况

1. 疾病的诊断

(1)病史:曾患有“丙肝”,2014年曾有“胆道结石”病史,具体诊疗情况不详。自诉3年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上腹部疼痛,呈阵发性。

(2)临床表现:反复腹痛3年余,再发加重半天,伴有恶心呕吐,无咖啡色物。体征:左腹壁稍紧张,左腹部压痛,无反跳痛,余腹无压痛及反跳痛,Murphy征阴性。

(3)初步拟诊为急腹症?,建议进行血常规,立位腹平片,血淀粉酶,尿液淀粉酶,腹部CT等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由于所部医院辅助检查条件有限,建议启动急危重症疾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就近转送上级医院急诊。

2. 治疗和处置

(1)立即给予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予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给予药物治疗。

(2)由于所部医院无法进行血、尿液淀粉酶检查,无法排除胰腺炎急性发作可能,因此紧急送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就诊。急诊检查发现:血常规示白细胞明显增高,立位腹部平片未见明显异常,经医师讨论,加检血淀粉酶和尿液淀粉酶,检查结果提示异常增高,考虑:急性胰腺炎,启动急危重症疾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救治。

(3)汇报所领导及局生卫办,拟申请所外就医,及时送附近三甲医院住院救治。于当晚20:10转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急诊行腹部CT、再次行抽血、影像等检查,血常规示:白细胞13.4x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95.6%、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