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功到堕落冰毒成瘾背后的致命诱惑与反思

2025-06-17 7297

【全文总结】

从成功到堕落冰毒成瘾背后的致命诱惑与反思 案件发生于2020年6月,地点为演出结束后聚餐的包房内,当事人为李某,36岁企业法人。李某在演出结束后与刚认识的“朋友”首次吸食冰毒,随后被该“朋友”诱骗成瘾,导致工作和生活全面沦落。2020年10月,李某与其“朋友”在酒店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送往强制隔离戒毒所。李某因首次戒毒表现出强烈的心理反差,情绪压抑、焦躁,对戒治生活排斥。大队警察通过观察和反映进行教育疏导。目前案件具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提及。

【案例背景】

李某,36岁,大学文化,企业法人,2020年10月2日入所。该员大学毕业后,凭借自身较好的音乐天赋和前卫的管理理念,创建经营了一家传媒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在其精心经营下,已经取得省内优势资源,传媒公司收入颇丰。私下与朋友一同组建乐队,长期参与省内各类大型演出活动取得较好口碑。生活中有着美满的家庭,夫妻恩爱,育有一子。但美好的生活却在2020年6月被终结,在一次演出结束聚餐时,李某被饭局中刚认识的一位“朋友”引诱,在包房内与“朋友”第一次吸食了冰毒片剂。此后该“朋友”一直以毒品进行诱骗,最终导致李某冰毒吸食成瘾,这使得李某逐渐对身边的一切失去兴趣,工作和生活开始沦落。2020年10月李某与其“朋友”在酒店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送往我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由于李某自小未受过挫折,步入社会后生活优越,再加上首次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烈的心理反差自进入戒毒所后表现异常突出,压抑、焦躁、惶恐情绪尤为明显,对于戒治生活极为排斥,大队警察通过平时观察和其他戒毒学员反映对其进行教育疏导。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0日,在对新入所戒毒学员进行入所训练时,管理警察发现,李某在训练过程中完全不能集中注意,多项队列动作都与下达口令不一致,在所有训练学员中显得格格不入,在对其提醒过程中,李某一直保持沉默,不愿意表露自己的心声,这引起了管理警察的注意。在之后两周的教育和训练过程中,李某的状态仍然存在,且更加突出。随后,管理警察对李某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摸排,从侧面了解到李某自入所后对周遭人群视而不见,不与任何人交流,大队组织活动时,他也从不主动参加,晚上熄灯后,李某经常翻来覆去至很晚都未入睡,早晨起床后总是无精打采,对于教育矫治任务完全无法完成。

针对所摸排出的李某的情况,大队及时安排带值班警察在每日教育矫治过程中和午、晚休息时进行情况落实,发现所收集信息均属实。该学员由于情况特殊,在交流、教育过程中一直沉默不语,遂与教育矫治科取得联系,希望得到帮助,对李某进行专业教育矫治,使其改变现状,真正融入强戒生活。

二、制定教育矫治方案

在得知李某的情况后,教育矫治科及时对李某的个人背景和曾经生活的环境进行了解,也在其他科室和大队的帮助下及时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最终得知李某曾经的辉煌经历以及近期李某由于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家人在亲情电话中向其表达了极为失望的话语和情绪,加上法院送来妻子的离婚起诉,使其原本就无法接受的强制隔离戒毒事实更是雪上加霜,更加重了压抑、焦躁、惶恐情绪。针对李某的实际情况,教育矫治科与大队联动共同制定了教育矫治方案。

(一)加强对李某的管控措施,落实五定位一集体三人小组制度,确保李某不会因为错误认知和消极情绪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二)利用好个别谈话和教育矫治手段,将个别谈话融入到康复训练、心理矫治和课堂化教育矫治中。在各项学习和训练过程中加强针对性的关心交流,并利用康复训练和课堂化教育开展团体辅导、团体活动;在心理矫治过程中运用情绪宣泄,使李某能够宣泄不良情绪,同时安排专职心理咨询师为李某进行个别心理辅导,使其能够打开心扉。

(三)巩固转化成果,使李某能够认清现实状况并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事实,了解自身所存在的心理反差引发的情绪障碍,改变错误认知和错误理念,积极参与教育矫治活动,真正融入到强制隔离戒毒生活中。

(四)拓展转化成果运用,在融入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后,利用亲情电话和视频探访等措施,重塑家庭关系,并为回归社会后重建社会功能奠定基础。

三、方案实施过程

(一)对李某的大组及三人小组及时进行调整,让与其年龄相近且生活经历类似的人员成为三人小组,让他们时刻关注李某行为及心态变化,要求包夹包控学员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当班警察,由当班警察做好日常管控,做好相关纪律要求,确保对其的教育矫治活动正常开展。

(二)在教育矫治活动中开展专项谈心谈话教育,利用情绪宣泄、个别心理矫治和团体辅导活动对其进行开导,一是引导其正确看待处理结果,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犯的错误承担责任;二是引导其积极调适心理,深刻剖析其自身心理障碍;三是引导其认真反思自己在戒治过程中的消极行为,积极促其修复正常的人际关系。

(三)在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及心理有了基本的认识后,引导其积极参与到戒治生活中,在戒治生活中恢复自身原有的活泼性格,用自身原有的良好情绪、态度去和周围的学员交流交往,主动分享自己的内心想法,改变孤僻自立的局面,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教育矫治氛围,也为自己的消极情绪营造良好的康复环境。

(四)在李某戒治过程中,积极联系其家属,告知他们李某戒治情况以及在戒毒所的每一点进步,让他们相信李某并给以其心里上的支撑,并利用亲情电话和视频探访等措施,让其重塑和修复家庭关系,保持较好的家庭关系更有利于李某进一步增强戒毒信心,为回归社会后重建社会功能奠定基础。

【案例思考】

一、效果评估:

通过教育矫治警察的持续努力,李某的行为表现和思想认识有了本质的改变。首先从思想认识上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和端正的态度,对自己现在的处境也能坦然接受;其次对自己的情绪障碍有一定的认识并能做到一定的克制,表现为日常生活中对周围戒毒学员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不再沉默不语、脱离群体、消极对待戒治生活,日常生活中也能主动参与团体活动并分享自己社会上的成功经历;再次能积极主动参与集体教育矫治活动,整体转变较为明显。

二、案例反思:

(一)对于像李某这样的首次戒毒学员,要认识到他的主要症结在于自身心理反差引发的一些情绪障碍,针对这方面应及时、准确的给予教育引导,让其认识事情的本质和产生的根本原因,同时在其强制戒毒期间给予帮助、关心和进行心理帮扶,在日常教育矫治中要有针对性,因材施教,促其积极接受教育矫治,真正克服消极思想,改善心理压抑情绪,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戒毒理念,积极主动的融入到戒治生活中去。

(二)在日常教育矫治工作中,管理警察会过分关注学员在违规违纪方面的行为而忽视产生该行为的原因,尤其是对于首次强戒的学员更应该对其产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原因进行充分了解,对其曾经的生活、工作经历进行摸排分析,总结其产生不良行为的因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矫治成果。

(三)在对像李某这样的戒毒学员的直接管理过程中,一是要脱离处罚为主的陈旧观念,强化人文关怀,深入了解戒毒学员的思想状态以及心理问题,针对每个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矫治方案;二是要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分类、分重点实施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三是要注重戒毒学员家庭关系修复能力的培养,管理警察要加强和学员家属的沟通交流,积极促进其家庭关系修复;四是要重视人际交往能力和集体观念的培养,让学员认识到融入和适应集体的重要性,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营造良好的教育矫治氛围,推动教育矫治效果提升。

(四)充分利用教育矫治新方式新方法,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统一模式施行之后,教育矫治手段更加多元化,四区五中心各类软硬件设施也同时得到了优化。对于各类戒毒学员的教育转化,要合理利用五中心职能,充分发挥心理矫治中心和教育矫正中心的功能性,融合情绪宣泄、心理矫治、团体辅导和各类科学化手段,提升教育矫治的科学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