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是保障还是矛盾导火索? 2019年10月22日,两位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在公证处申请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男方曾以抵押借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房产证待办。女方父母希望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员介绍了协议公证的意义与效力,并提醒协议以结婚登记日生效。当事人提交身份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材料,最终完成公证并获公证书。双方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22日有两位年轻人来到公证处,说两人即将登记结婚。男方前几年以抵押借款方式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目前房产证待办中。女方父母希望将上述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两人来公证处想做个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公证。
公证员接待了这两位当事人后,向其介绍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的意义、效力以及所需资料。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的流转较为频繁,相关的权属凭证缺失或其他一些客观因素,从而导致无法证明其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公证能够明确财产的权属,可以预防纠纷。此外,公证员还特别提醒两位当事人婚前财产约定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为协议生效时间。
之后,两位当事人填写了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了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公证员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两人拿着公证书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公证处。能为当事人解决烦心之事,我们公证人员也是十分高兴。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国公证字第XX号
申请人:邓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