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前科人员社区矫正期间再犯故意伤害罪 家庭责任与犯罪行为的矛盾探讨 案件发生于2013年8月,当事人莫某,男,1981年11月出生,海南省琼海市户籍,曾于2013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正在社区矫正期间。2013年8月28日,莫某到琼海市司法局报到,由龙江司法所负责监管。莫某初中毕业后务农,家庭收入一般,作为家中独子,需照顾年迈父母和一子一女。为维持生计,他在村里设立槟榔收购点。莫某性格骄横跋扈,因性格缺陷和交友不慎导致犯罪。案件的具体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在描述中体现。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莫某,男,1981年1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海南省琼海市。2013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琼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3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 2013年8月28日,莫某到琼海市司法局报到,由龙江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
莫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其家庭收入一般,父母年迈无法工作,作为家中独子,其压力倍增,为撑起整个家庭,他一边帮父母务农,一边和朋友一起在村里设立槟榔收购点收购槟榔,虽然生活艰苦,但是父母健康,膝下儿女双全,生活幸福美满。
莫某是家中独子,从小受父母溺爱,过早接触社会,接触到社会上的一些不良朋友,受他们影响,其性格骄横,行为跋扈,容不下不同意见,完全依靠自己的喜好做事,我行我素,从而导致故意伤人事件发生。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莫某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年轻遇事易冲动,有争强好胜的心理,只为发泄一时的怨气,导致了犯罪的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莫某后,对其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列举法律案例,灌输法律知识,帮助其分析犯罪根源,使其从法律的角度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更全面的认识,促进其接受教育矫正的态度转变。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在教育矫正过程中,司法所对其进行多角度多方面的引导,帮助分析其处境、今后发展方向,促使转变其心态,让他从自卑的阴影中走出来,正确面对压力,重新振作,积极面对生活。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村委会干部,定期每月走访小莫工作的槟榔收购点及其家庭,实地查看其生产、生活状况,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措施,形成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1.每月报到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播放相关法律案例视频,学习法律知识。2.定期走访莫某的家属、村委会等,随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视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3.积极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培养服务意识,主动作为,回报社会。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在每月组织莫某参加社区服务时,都会鼓励其多与社区居民接触沟通,消除与他人相处的戒心,坦然面对别人的议论和指责,加强与他人的互动与沟通,使其能够以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对莫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其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产生信任。同时,对其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莫某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其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制订了矫正方案,对莫某进行全方位的矫正管理。矫正小组成员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和家庭走访及时了解其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司法所借助亲情的力量,积极与其妻子、父母沟通,劝导他们在工作上支持、在生活上关心莫某,鼓励其认真接受改造,鼓舞其发奋振作起来,树立起作为家庭“顶梁柱”的责任感。通过亲情的帮扶,莫某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安心接受教育矫正。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莫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引导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莫某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能按时报到,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态度也发生了较大转变,现在其家庭关系和睦融洽,其也摆脱了矫正前期自卑、消沉的状态。经过三年的社区矫正,对莫某的教育矫正达到了矫正工作确定的预期目标,目前莫某已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小结(或反思)】
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性格特点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方案,才能实现教育矫正的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对症下药,才能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从而提高监管质量和监管实效,达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