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再陷毒网 女犯服刑期间屡次违规引争议

2025-06-18 1461

【全文总结】

刑满释放再陷毒网 女犯服刑期间屡次违规引争议 案件当事人王某,女,1977年出生,安徽人,小学文化程度,离异育有2子。王某曾于2013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7年,虽被收监但未执行。2016年12月再犯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与前罪合并执行,刑满日期至2036年6月16日。2017年1月调入某监狱服刑。入监后,王某敷衍改造,无正当理由经常逃避学习和劳动,被监狱列为顽固犯。案件主要内容涉及王某的犯罪历史、服刑表现及监狱管理措施,目前尚未涉及具体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民事纠纷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女,1977年出生,安徽人,小学文化程度,离异育有2子。王某曾于2013年6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暂予监外执行,于2013年11月30日被收监执行(实际未执行)。2016年12月1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与前罪合并执行,现刑满日期2036年6月16日。2017年1月9日调入我监狱服刑。王某入监后,敷衍改造,无正当理由经常逃避学习和劳动,被监狱设为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背景。王某出生在安徽的一个偏远农村,是家中最小女儿,有1个哥哥。王某从小顽皮叛逆,不爱学习,加上家庭经济压力大,父母对教育不重视,希望其能早点出去打工贴补家用。

(2)社会经历。王某13岁小学毕业后,就与老乡一起外出打工。19岁经家人介绍嫁给了前夫,婚后生了1女,但王某觉得丈夫挣不到钱,决意要与丈夫离婚。离婚后王某来到上海打工并认识了前男友,两人做起了水果批发生意。王某和前男友凭着吃苦耐劳,诚信经营,水果生意越做越好,挣了不少钱,王某为男友生了2个儿子。随着经济条件越来越好,王某开始慢慢的迷失了自我,好逸恶劳的本性表露出来,整天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不关心生意,并且还沾染吸毒恶习。前男友无法忍受王某的恶劣行径,最终与王某分开。最终王某因缺少经济来源,无法满足吸毒开销,走上了犯罪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自入监后,王某存在逃避改造行为,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对于监规纪律和内务卫生要求,也是消极对待;在劳动改造中随意操作,敷衍了事。入监半年时,曾发生吞食锁芯及螺丝的自伤行为。后调查得知,其企图采取吞食异物的方式,通过去医务所就诊来逃避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王某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好独处,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很少表现出紧张、焦虑、不安等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针对王某逃避改造的现象,经过民警多次的谈话教育后,可以发现导致王某出现逃避改造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认知因素。王某对于自己的刑期缺乏正确的、清醒的认识,不能安心在狱内改造,经常向同犯流露出“自己很快会出去”的信息。多次向民警表明自己曾作为警方的“特勤”,背后“老板”一定会来救自己。同时王某对自己的刑期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可以逃避改造,即刻结束自己的服刑状态。

(2)心理因素。王某面对紧张有序的改造节奏、接踵而至的改造任务时,其适应能力较差。王某曾明确表示自己不想要努力改造,只想要能够安然自得地度过刑期,认为改造、劳动、学习等付出都是“不划算”,“没有意义的”。

(3)家庭因素。王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儿,离婚后女儿与前夫生活,与王某已十几年无联系。家中虽有父亲,但年逾八旬,无甚交流。只有一名哥哥曾与其有通信联系,信中涉及内容皆为王某指示其兄为其缴纳罚金等事务,毫无关心家人的情感沟通。王某在入狱前曾与前男友陆某育有两个孩子,孩子由陆某抚养,未申报户口,无法会见。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位导致王某生活无重心,改造也同样动力不足。

5.矫治方案

监区根据王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结合其人格和心理特点制定了针对性的改造方案。

(1)加强认罪悔罪教育,转变错误认知。王某认为自己能够通过“走捷径”的方式尽快地出去,而不愿意通过提高改造表现来争取司法奖励,其吞食异物的目的也是想要逃避改造。

这些错误认知的产生,归根结底是王某的认罪悔罪问题,王某实际上是“认罪”但不“服法”——承认自己犯罪的事实,但认为自己不应该接受惩罚。对此通过认罪悔罪教育及相关的学习任务布置,并结合相关政策背景,巩固对王某的法制教育。通过教育明确王某现有认知的错误性,引导其正确面对自己的刑罚判决,接受服刑改造的客观事实,进而通过正确的方式去追求自己回归社会的目标。

让王某清醒地认识到逃避改造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接受和努力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得到真正的改造。通过对王某思想上的“两个剥离”来进行错误认知的纠正:

一是引导王某将自身犯罪行为与其自认为的协助警方破案行为相剥离。通过向王某讲解判决书内容,重点包括协助警方破案立功、在毒品犯罪判决宣告后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等,结合判决书援引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讲解分析,让其明确自己的犯罪事实及性质。

二是引导王某将实际刑罚判决与其自认为可以逃避处罚的错误认知相剥离。在教育中强化对法律法规的讲解,对其进行法制及形势政策教育,使其明白自身的错误认知,明确服刑改造的客观现实。安排王某学习法律法规中有关依法不追诉原则、取保候审条件与执行、侦查终结、撤销案件等与其错误认知有关联的相关法律条文,让其明确“可以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逃避改造”的想法是错误的。

(2)明确改造要求,强化在刑意识。王某由于长期学习任务拖沓,使其的在刑意识没有得到强化,对各种要求缺乏清晰认识。因此通过学习各项改造规范和要求,并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和梳理,进一步要求其明确行为界限,对其接下来的教育矫治工作以及适应改造生活打下基础。

(3)结合母亲文化,唤醒改造动力。安排王某参与母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相关家庭教育书籍、现场参与母爱进大墙活动、参加相关征文演讲活动,让其重新燃起对亲情的需求,体会作为母亲的责任,唤醒其改造动力。民警积极为王某联系家属,了解其家中情况,再视情况对其进行告知,鼓励其努力改造。

(4)进行刑期规划,打通改造之路。向王某明确敷衍改造和踏实改造所得到的收获是有何不同,同时向其明确已经错失的改造机会。帮助王某分析刑期的客观情况,并引导其制定改造目标及规划,打通走上改造的最后一步路。

此外,通过引导其制定最小目标单元的方式,通过设立小目标单元,从逐步的、点滴的进步做起,从完成各项小的任务开始,品尝成功的滋味,建立改造的信心,完善改造的路径。今年年初,结合上级部分的有关规定,经监区劳动改造评估后,将王某调整至监区大厅集训。在此基础上,对王某的评估更多依据其学习表现及日常行为表现。据此,引导其将现阶段的主要目标设立为早日通过评估,积极投入接下来的改造。

(5)持续价值引导,逐步建立观念。针对王某缺乏相关价值观念,精神匮乏,投机心理严重的情况,安排其学习爱国主义教育、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等视频或书籍资料,矫治后期还增加了社会时事热点讲解,让王某从文化、故事、新闻中体会到正确的价值观念,逐步形成自己的正确、向上的价值观。同时,向王某宣传现有劳动改造规定及政策,引导其逐步明白劳动改造的价值及意义,明确劳动机会的可贵,逐步形成追求劳动、劳动光荣的价值观念。

6.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加强认罪悔罪,纠正错误认知,让其接受改造的客观事实,明确改造要求;通过行为导训,控制言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及在刑意识;整合现有资源,激发改造动力,激励其早日完成现有任务,投入中期改造之中。

(2)远期目标:改造价值观,将王某改造成能适应社会生活的守法公民,树立正确、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念。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效果

(1)错误认知转变明显,认罪悔罪态度提升。经教育后王某能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刑期,尽力完成各项改造任务,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能理性面对,并积极改正。

(2)行为控制效果明显,违纪现象大幅减少。王某的自我约束能力增强,违纪现象从上半年扣分25次,合计124分,转变为下半年的4次,合计22分,违纪行为次数与程度均大幅降低。

(3)改造动力有所增强,学习任务进步明显。王某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好转,至本年度第三季度,已基本能完成,完成情况从60%上升至95%左右,进步明显。

(4)亲情观念开始显现,学会关心体贴家人。王某对于自身亲情方面的缺失开始反省。开始主动关心家人,并表示自己会为了孩子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5)劳动价值观念形成,劳动改造意愿强烈。王某从安于现状转为能够自省不足并积极改正缺点。其对于劳动改造的意愿也变得强烈,劳动的价值观念初步形成。

总的来说,经过一年的教育矫治,王某的个体表现有了明显的转变,达到既定的目标。其认知观念、认罪悔罪、行为规范、学习情况、亲情观念及价值观念较原先均有所进步。综合评估王某情况,其无正当理由经常逃避学习和劳动的情形已经消除,后经审批撤销顽固犯。

2.矫治体会

通过本案例,民警深刻的认识到:开展个别教育工作,需要依托“五大改造”,将个别教育融入到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文化改造之中,科学认识运用现有各项制度。本案例中,通过调整王某的学习环境,强化王某的法制教育,让王某的学习与劳动相结合,从而促使其提高自我要求,对促进王某的转化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