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再陷囹圄 何某是否应被撤销缓刑引发争议

2025-06-18 4295

【全文总结】

缓刑期内再陷囹圄 何某是否应被撤销缓刑引发争议 案件当事人为何某,男,1974年出生,户籍和居住地均为重庆市丰都县。何某家共有5口人,经济困难,无稳定收入来源。2017年5月,何某因开设赌场罪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并处罚金15000元(已缴纳)。2017年5月26日,何某到丰都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案件的主要内容、事故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在提供的信息中未详细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何某,男,1974年6月28日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重庆市丰都县。何某家共有5口人,夫妻二人无正当工作,大女儿就读于重庆某大学,二女儿在本地读小学,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儿子,家庭没有稳定收入来源。2017年5月,何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8年5月19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已缴纳)。2017年5月26日,何某到丰都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入矫情况】

(一)对社区服刑人员何某接收情况

2017年5月19日,丰都县司法局收到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罪犯何某宣告缓刑的法律文书。经检查,法律文书完备。2017年5月26日,何某到丰都县司法局报到。丰都县司法局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告知其三日内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二)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2017年5月29日,何某持丰都县司法局出具的社区矫正报到通知书到司法所首次报到,司法所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所长、村委会干部、社区民警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