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再犯案引争议 社区服刑人员许某某如何担责

2025-06-18 8335

【全文总结】

假释期间再犯案引争议 社区服刑人员许某某如何担责 案件发生于2018年,当事人许某某为社区服刑人员,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2018年1月24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9年12月28日。在假释期间,许某某由某司法所负责监管。案件具体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未提及,双方是否认可情况也未说明。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许某某,男,1960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兰溪市,居住地为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2018年1月24日,经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8年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止。在假释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监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许某某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建立由司法所所长为矫正小组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在社区干部和其亲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协助对许某某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督促许某某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许某某定期向司法所反映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发现许某某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秀英区司法局根据许某某的个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后,对其作出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力求许某某在矫正期间切实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首先,根据许某某的个人情况,建立其个人档案,以保证全面的对其进行监管。其二,由于许某某年岁较高,考虑到身体问题,采取人性化管理,对其社会公益劳动的内容和强度进行调整,不经常性参与体力劳动,多参与派发法治宣传材料等其他形式的劳动。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许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定期汇报思想、生活情况。虽年岁较高,但均能积极配合司法所的工作,每月均有其妻子、儿媳陪同到所报道。许某某与其家属主动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心理情况,比如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时,许某某极少与外界接触,仍有自卑、自责等心态,面对新的环境仍不适应。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此心理状态,详细对其介绍了接受社区矫正的义务,并搜集相关资料给其阅读查看,努力帮助其改变心态,积极向上。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某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海南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和《海南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综合评定许某某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年龄、日常表现、矫正期限、矫正类型、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将许某某评为普管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由于许所犯的罪为滥用职权罪、贪污,属于职务犯罪,且已服刑多年,并且家庭稳定,日常表现良好,再犯罪风险较小,所以对综合评定一般,只需严格执行司法所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许某某的分析分类,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监管水平。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许某某在矫正期间,主动严格遵守电子定位管理。每天24小时保证手机开机,通过电子定位系统监控,许某某没有未请假就离开规定的活动区域的行为。其次,许某某可以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手机拨打电话汇报思想及近期活动情况。在接到矫正机构发送的各类矫正工作短信、管理指令和电话后,能做到及时回复短信、接听电话。

(六)走访核实情况

秀英区司法局长流所工作人员定期到许某某家中进行走访。工作人员也定时与许某某家人了解情况,家人表示:许某某年龄较高,目前在家中带孙子,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过,因为自身缺乏约束力,法律意识淡薄,才会犯罪。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许某某在刚开始接受矫正时,秀英区司法局某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许某某年岁较高,犯罪是因为自我要求不严,法律意识淡薄。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许某某的个人情况及特点,注重个案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矫正,实施个性化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对提升矫正时效、预防重新犯罪至关重要。许某某在社区矫正的过程当中,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律学习的过程当中,了解了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的具体内容,也学习到了国家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取得了很好的社区矫正效果。

【小结(或反思)】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份任重道远的工作,通过许某某的个案矫正,我们认识到,做好个案矫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矫正方案要有针对性。本案中许某某文化程度较高,属于职务犯罪。同时,他没有其他恶习,对社会危害性小,其他犯罪的可能性较低,对这种对象,要着重在心理上进行矫正。

2.矫正过程要人性化。在矫正过程中,要适度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必要的尊重和关怀,让社区服刑人员被感化,从而更有利于其接受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