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物业单方面改规则拒付租金 业主集体维权陷僵局 案件发生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某大厦。200余位业主从华某投资公司购买大厦300余间写字楼,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五年《房屋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前两年按购房款总额9%返租金,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2016年3月,物业公司以“营改增”为由,要求业主补缴前两年纳税发票才按协议支付租金,否则仅按5%支付。业主拒绝后采取集体讨说法、拉横幅、围堵等过激行动。最终,在街道、社区引导下,业主向调委会申请调解,但具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在信息中明确。
【案情简介】
2013年至2014年期间,200余位业主先后从华某投资公司手中购买了绵阳市涪城区某大厦300余间写字楼。购房时,业主与大厦物业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房屋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前两年按业主购房款总额的9%返给业主房租金,从第三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每年分两次支付。2016年3月,大厦物业公司以“营改增”为由,要求业主出具房租纳税发票并补齐前两年的纳税发票才按协议支付租金,否则只按购房款总额5%支付租金。业主不同意,并四次聚集百人以上到物业公司讨说法,没有结果后,又采取了在大厦门口拉横幅、围堵物业公司办公场地等一系列过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