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一场车祸背后的赔偿争议项某受伤案始末 案件发生在2020年9月27日,当事人项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事故后,项某接受了临床检查,结果显示其右侧胸壁、季肋区压痛阳性,左手拇指挫伤,左踝关节挫伤并活动受限。经诊断,项某被诊断为肋骨骨折。目前案件的具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双方是否达成一致尚未明确。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项某,1958年出生,于2020年9月27日,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临床查体:右侧胸壁、季肋区压痛阳性,左手拇指挫伤痕,轻压痛,左踝关节挫伤,压痛,活动受限,行相关对症治疗。临床诊断:肋骨骨折。
【鉴定过程】
1.体格检查
胸廓外观无畸形,胸廓挤压征( )。
2.阅片所见
2020年9月27日XXX医院胸部CT片(№.CTXXXX)见:右侧第5肋骨骨皮质扭曲;右侧第10肋骨骨皮质断裂,周围伴骨痂形成。提示右侧第10肋骨陈旧性骨折。
2020年10月20日XXX医院胸部CT片(№.CTXXXX)见:右侧第3-6肋骨骨折,周围伴少量骨痂形成,其中右侧第4-6肋骨断端错位。
2020年12月24日XXX医院胸部CT片(№.CTXXXX)见:右侧第3-6肋骨骨折,周围伴骨痂形成,骨痂量较前增多,骨痂形态相仿,其中右侧第4-6肋骨断端错位。
2021年4月27日XXX医院胸部CT片(№.CTXXXX)见:右侧第3-6肋骨骨折,骨折已愈合,其中右侧第4-6肋骨错位重叠愈合。提示右侧第4-6肋骨畸形愈合。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项某2020年9月27日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临床检查发现胸部外伤史存在,影像学检查及临床诊断为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行相关对症治疗。本所阅其伤后当日胸部CT片见右侧第5肋骨骨皮质扭曲,阅其伤后20余天及近2月胸部CT片见右侧第3-6肋骨骨折,其中右侧第4-6肋骨断端错位;近期复查胸部CT片见右侧第4-6肋骨畸形愈合。由于肋骨骨折在影像学上的表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早期常不易被发现,不完全性骨折更难以发现,在骨折经过一段时间的骨痂生长、塑形等过程后因局部骨质膨大,或伤后活动造成骨折处发生部分移位,或者特殊体位的摄片,可以使骨折得到清晰地显现。被鉴定人上述肋骨存在动态变化,符合同一时期肋骨骨折发生、演变的影像学改变规律。根据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结合案情及本所阅片所见,上述损伤符合本次交通事故所致。现场检查见:被鉴定人胸廓外观无畸形,胸廓挤压征(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3.7条“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之规定,已构成十级残疾。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项某因交通事故致右侧第3-6肋骨骨折(共计4根)等,经治疗,目前遗留3处畸形愈合,已构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十级残疾。
2020年12月24日CT片示:右侧第3-6肋骨骨折
2021年4月27日CT片示:右侧第4-6肋骨畸形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