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赌博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的再犯争议

2025-06-16 3275

【全文总结】

缓刑期间赌博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的再犯争议 案件发生在2014年10月,当事人张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缓刑考验期从2014年11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止。张某某户籍和居住地均为浙江省泰顺县,2014年11月17日到泰顺县司法局报到,由其户籍地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案件的主要内容涉及张某某在缓刑期间是否再次犯罪,但根据现有信息无法确定事故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66年10月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泰顺县,居住地为浙江省泰顺县。2014年10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缓刑考验期2014年11月10日起2019年11月9日止。2014年11月17日,张某某到泰顺县司法局报到,由其户籍地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

【被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1.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2017年9月8日,泰顺县司法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具体情况为:2017年3月30日至4月10日、2017年4月13日至4月21日、2017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多次未经请假批准私自外出至上海。

2.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调查取证,走访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制作调查笔录。根据有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具体规定条款对有关事实认定及证据情况。

泰顺县司法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存在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违规行为后,即指派张某某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进行调查取证。2017年9月11日,司法所工作人员经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取证,取得张某某个人手机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详单复印件作为证据材料。2017年9月26日,司法所就张某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一事向张某某本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张某某承认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对泰顺县司法局认定的关于其2017年3月30日至4月10日、2017年4月13日至4月21日、2017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多次未经请假批准私自外出至上海的情况无异议。

2015年11月16日,张某某因未按规定参加温州市司法局于2015年10月28日开展的集中点验,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被给予第一次警告。2016年7月8日,张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告,且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至福建省建阳市,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被给予第二次警告。张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已受到两次警告,仍多次未经请假批准私自外出,长期滞留外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议提请泰顺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情况

2017年9月26日,司法所对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的调查取证情况和证据材料进行初审和合议,形成合议意见,并提交结案报告,报送泰顺县司法局审核,随附相关证据材料。2017年10月13日,泰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召集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核,形成评议意见,制作《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审核表》。经泰顺县司法局领导审批同意,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向泰顺县公安局提出依法予以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治安管理处罚建议,并附建议书和相关证据。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情况

2017年10月26日,泰顺县公安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泰顺县公安局于当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张某某宣告并送达,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泰顺县司法局。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由泰顺县公安局送达泰顺县拘留所执行。

(四)治安管理处罚的效果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后的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思想上、认识上都有了进步和提高,更加懂得遵纪守法、遵守规定的重要性,更加认识到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并保证绝不会再私自外出,若需外出一定到司法所请假,经批准后外出,同时表示会珍惜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争取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五)提请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泰顺县司法局将制作的《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及时抄送泰顺县人民检察院。

(六)利用本案例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在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司法局对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通报张某某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案,并警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务必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小结】

此案例对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一些平时表现存在问题、思想上对自身罪犯身份认识不强、接受矫正意识不足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信息化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准确有效开展排摸工作,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