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缓刑期内再惹麻烦 阿某父亲跑黑车背后的家庭问题 案件发生于2017年10月,当事人阿某因犯抢劫罪被昌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阿某在缓刑期间由昌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其父亲在市区跑黑车,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弟弟在昌吉市就学。阿某的父亲平时对其不加管束,出现问题时只会采取暴力手段对其打骂。目前案件的具体事故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在提供信息中体现。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阿某,男,2001年4月26日出生,户籍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A县,居住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2017年10月,因犯抢劫罪被昌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2017年11月15日,阿某到昌吉市司法局报到,由街道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社区服刑人员阿某父亲在市区跑黑车,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弟弟在昌吉市就学。阿某的父亲平时对阿某不加管束,出现问题时只会对阿某又打又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