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仍抗拒改造 服刑人员王某的争议人生

2025-06-18 9514

【全文总结】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仍抗拒改造 服刑人员王某的争议人生 案件当事人为服刑人员王某,男,1977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宁夏石嘴山市人。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包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6年10月17日入监。2009年7月28日被甘肃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2012年2月13日被甘肃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2015年4月13日再减刑一年后转送至宁夏石嘴山监狱服刑,现余刑七年十一个月。王某入狱后性格顽劣,抗拒改造,不服管教,与其他服刑人员也不能和睦相处,多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男,1977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宁夏石嘴山市人。2004年王某因犯故意伤害、包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6年10月17日入监,2009年7月28日被甘肃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2012年2月13日被甘肃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2015年4月13日被甘肃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后转送至宁夏石嘴山监狱服刑,现余刑七年十一个月。王某入狱后,因性格顽劣,抗拒改造,不服管教,与其他服刑人员也不能和睦相处,多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个人成长史

王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年幼时,父母因工作原因两地分居,王某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脾气不好,且经常酗酒,加之王某童年时顽皮淘气,所以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童年时代基本在父亲的打骂声中度过的。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的打骂也日益变狠,体罚工具由最初的棍棒、皮带等升级到了铁锹、钢管、洋镐把等工具。即便是父亲这样严厉的教育,也没有让王某有丝毫改变,反而习以为常,经常是刚挨完打,随后就将父亲的教训抛之脑后,该怎样还怎样。直到有一天,王某父亲拿起钢管打王某时,王某因一时冲动夺过了钢管,与父亲对峙起来。自那以后王某显现出叛逆、争强好胜的性格,此后经常因一些琐事就与他人发生冲突。

2.社会经历

1993年全国体育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后,王某来到兰州体育学院就读。他来体校的目的不像其他人一样能进入省队或国家队,而是想着锻炼好身体,练习一些搏斗技能去攻击他人。在兰州上学期间,由于缺少了父亲的监管,渐渐的结识了一些社会地痞流氓,经常带王某出入娱乐会所。王某渐渐在兰州城区小有名气,一些老板雇佣王某给其“看场子”,以对付一些来闹事的人,甚至有一些老板雇佣其当私人保镖。叛逆的王某在社会上结交了一帮所谓的兄弟,整天吃吃喝喝、打打闹闹,过着所谓的“江湖”生活。直到1997年,周某某找到王某让其找到已经在兰州隐藏一段时间的仇人帮他报仇,出于哥们义气和虚荣心的王某就答应了周某某的诉求,致使王某因伤害致死被捕入狱。

(二)入监改造表现

在改造初期,王某由于对监管环境很难适应,依然不改其争强好胜的性格,我行我素,无视监规纪律,因一点小事或心情不好就与其他犯发生争执,甚至打架,还常常“恶人先告状”,并且消极改造,“混刑度日”,不服从干警安排。监区主管干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王某消极改造的问题和原因。

1.社会原因

王某在上体校期间,由于受不良的社会文化影响,使得王某逐步形成冲动、暴戾的性格特征,缺乏责任感,道德品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在不良交往中,王某身上有许多不良习气和恶劣行为,如不遵守纪律,爱打架闹事等,产生的错误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恶习严重影响着王某的服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