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拒付遗产款,法律援助显身手

2025-06-18 5441

【全文总结】

银行拒付遗产款,法律援助显身手 2016年3月10日,申请人张某某前往山西省大宁县农村信用社领取已故父亲的2万余元存款,因不知密码被银行要求办理公证。张某某于2016年3月20日申请法律援助,大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小陈为其详细解释了法律援助的条件,帮助其了解申请流程。案件涉及遗产继承、银行业务及法律援助政策,体现了法律援助在解决民生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10日上午,申请人张某某拿着已故父亲的存折到山西省大宁县农村信用社领取父亲的生前财产2万余元,因不知道密码被银行人员告知需要办理公证方可领取存款。


张某某于2016年3月20日前往大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为其办理继承公证事项进行法律援助。 大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小陈接待了张某某,小陈首先询问了张某某是否知道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张某某表示自己不太清楚,只是听朋友说法律援助可以免除公证费用。于是,小陈拿出法律援助相关资料详细为其解释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和案由条件。

【不予法律援助原因】

(一)经过交谈得知,申请人张某某在县城开有建筑公司,生意红火,收入可观,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其本人拒不提交经济状况证明表,且其本人不属于义务兵、供给制学员等11类免予审查申请人经济状况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