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农民工讨薪无门?法律援助助其拿回8万欠款

2025-06-17 2537

【全文总结】

聋哑农民工讨薪无门?法律援助助其拿回8万欠款 案件发生于2011年至2019年,聋哑农民工鲁某某在沪打工被雇主周某某、叶某拖欠工资。2019年因欠薪提出辞职,老板娘叶某出具欠条承认拖欠8.966万元并承诺2020年6月前付清。欠条到期后雇主失联,鲁某某于2020年7月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经调查发现经营主体已注销,但仍通过公告送达起诉,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通过司法救助获得5万元,合计拿到6.7617万元。

【案情简介】

鲁某某系聋哑人,2011年从四川只身来沪务工,经人介绍进入周某某(老板)、叶某(老板娘)共同经营的饮食店打工,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工资通过现金或微信方式发放,最初每月2000元,2013年起涨至6000元。鲁某某的工作岗位从打杂到厨师,一步一个脚印。可谁知,老板见他老实可欺,工资发放间隔不断拉长,从一个月、三个月到五个月。因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为了生计,忍无可忍之下,鲁某某于2019年3月提出辞职。

离职时,老板依然不愿支付拖欠的工资。在鲁某某的坚持下,老板娘给他打了一张欠条,明确:2016年至2019年,合计拖欠工资89660元,并承诺于2020年6月之前全部付清。老板娘叶某在欠条上签了字,还加盖了“上海市松江区某某饮食店”的公章。

眼看欠条到期了,但鲁某某始终未收到上述工资,尽管多次讨要,对方均未支付。后来,讨要工资的短信再也得不到回应,周某某和叶某直接失联了。

2020年7月1日,鲁某某讨薪无着,万般无奈之下,听从朋友的建议,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了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鲁某某,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且鲁某某系农民工,可以免予审查家庭经济状况,中心立即受理并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考虑到鲁某某的特殊情况,中心立即指派了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经验丰富的杨永伟、张翕翊两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承办该案。

两位援助律师接到中心的指派后,第一时间来到中心,直接会见了受援人并详细了解案情。在核查证据时,援助律师发现“上海市松江区某某饮食店”经营者确实为周某某,但该饮食店已于2019年12月被注销。凭常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两位律师感到饮食店关门,受援人的工资很有可能无法拿回,因此必须加快案件诉讼进程,以保证后续诉讼效果。

2020年7月3日,援助律师向松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周某某、叶某支付受援人鲁某某的工资89660元及年利率6%的逾期付款利息。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因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故采用了公告送达。

2020年11月2日,本案公开开庭审理,两被告均未到庭应诉。援助律师当庭发表代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在《欠条》上盖章的“上海市松江区某某饮食店”是周某某注册成立的个体经营户,由叶某负责实际经营,店内员工均称周某某为老板,叶某为老板娘,经过调取叶某的居住信息,其居住地址与周某某的户籍地址是一致的,可以证明两被告系夫妻关系,且叶某也在《欠条》上签字明确承认自己为欠款人,尽管“上海市松江区某某饮食店”已注销,但不影响两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20年11月9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纸胜诉的判决本已为这起援助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但被告却迟迟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两位援助律师深感只有尽快让鲁某某拿到血汗钱,他们才能真正放下心来。于是,他们主动向鲁某某表示愿意免费帮其申请执行,随后立即投入到了案件执行的工作中。虽然紧赶慢赶,争分夺秒,也仅执行到17617元。因两被告名下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5月,松江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次执行终结。

虽然赢了官司,但最终得到的却与自己应得的相差甚远,鲁某某有些心灰意冷。两位援助律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替鲁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在律师、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受援人获得了50000元的司法救助款,这样总共得到67617元,多年的辛劳终于有了回报!

【案件点评】

本案受援人虽然是残疾人,但身残志坚,积极工作,努力生活。在本案援助过程中,受援人最担心的是“赢了官司,依然拿不到钱”。“案了事不了”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为保证受援人的胜诉判决能得到有效执行,从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到法院、法官,大家齐心协力,最大程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取得的积极效果离不开政法队伍每一个环节人员的共同努力,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