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认定定牌加工不侵权 引发商标保护边界争议

2025-06-18 1493

【全文总结】

最高法再审认定定牌加工不侵权 引发商标保护边界争议 2013年,常佳公司为印尼PTADI公司贴牌生产“东风”船用单杠柴油机并出口印尼,产品被海关查扣。上柴公司以商标侵权起诉,常州中院一审认定不侵权,江苏高院二审改判侵权。最终最高法院再审认定常佳公司定牌加工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出口产品商标侵权认定标准及定牌加工法律边界,引发行业对商标保护与国际贸易便利化平衡的思考。

【案情简介】

2013年,常佳公司接受印尼PTADI公司的委托,根据PTADI公司在印尼注册的“东风”商标,贴牌生产“东风”船用单杠柴油机等产品,并将产品全部出口至印尼。涉案产品在海关被查扣,上柴公司根据其在国内注册的“东风”商标提起商标侵权诉讼,2014年12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不侵权;上柴公司上诉至江苏高院,2015年12月该院二审判决认定构成侵权;最高法院根据常佳公司的再审申请提审本案,判定常佳公司的定牌加工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