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落谷底前超市老总狱中困境与减刑之路

2025-06-18 1690

【全文总结】

跌落谷底前超市老总狱中困境与减刑之路 案件发生于2018年,当事人丁某,男,1977年出生,高中文化,曾任连锁超市老总。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二十三万元,于2018年10月18日入狱。丁某入狱后因身份落差、退赔压力(涉及财产性判项但难度大)、父女关系破裂(女儿欲出国留学引发矛盾)等多重因素导致心理崩溃,沉默寡言,与狱友矛盾频发,改造态度消极。目前,其退赔问题未解决,对减刑计划造成影响,案件进展引发关注。

【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基本情况

丁某,男,1977年3月5日出生,高中文化,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二十三万元。于2018年10月18日到信阳监狱服刑。

(二)成因分析

丁某因为之前是连锁超市的老总,见识较广,眼界较宽,自入监以来,前后身份差距过大,一时间心理上无法接受这种落差,看不起他犯,常与他犯发生矛盾。丁某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在退赔的财产性判项,但人员牵涉较多,退赔难度较大,而无法完成退赔对其减刑计划颇有影响,使得丁某压力很大,常常一个人沉默寡言,不愿与他人交流。丁某入狱前已与妻子离婚,争取到了其女儿的抚养权,但入狱后父女关系难以为继,其间其女儿因想出国留学与丁某发生矛盾,丁某更是心灰意冷,对改造生活更加没有希望。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为成功将丁某教育转化,分监区制定如下针对性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分析对策

分监区长为全面责任人,分监区管教队长为主要责任人,承包干警为直接责任人,教育干事辅助教育。一是由承包干警直接管理,落实罪犯“十必谈”,加强对丁某通信、亲情电话、会见内容的监控,及时掌握丁某思想动态,分析其阶段性改造难点,针对进行教育转化。二是由分监区管教队长安排监督岗对其重点监控,观察了解丁某的言行举止、思想变化等并及时汇报,以便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有效控制和防止危险行为和危险后果的发生。三是由分监区长安排固定劳动岗位,将改造积极性强的罪犯编入其互监组内,对其切实做到人不离组,组不离队,队不离干警,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四是着重分析丁某经历,从档案资料、会见情况、电话复听等渠道收集分析其改造中存在的困难,并通过适当方法进行逐一解决,帮助丁某在改造路上走稳走好。

2.真诚认罪悔罪,增强身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