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医院诱导消费千万赔偿争议患者怒诉治疗效果差 2017年5月,患者郑某某因尿频、尿急在珠海某男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炎和双侧睾丸鞘膜积液。医院进行精囊穿刺术后,建议行精囊肿切除术并辅以光谱照射治疗。患者术后认为院方乱收费、夸大病情且治疗效果差,未改善症状反而造成心理伤害,指控医院诈骗,要求退还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双方协商无果后,院方向医调委求助。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患者郑某某因“尿频、尿急”数日,到珠海某男科医院就诊。经前列腺常规和B超检查后,诊断为前列腺炎、双侧睾丸鞘膜腔积液。在医生建议下行精囊穿刺术抽取“两管”睾丸鞘膜积液,积液呈咖啡色粘稠,伴有沉淀。根据化验结果,医院告知郑某必须马上行精囊肿切除术,术后光谱照射消炎、杀菌。
术后,患者气冲冲地找院方讨说法,认为院方乱收费、乱治疗,夸大病情,花费高额治疗费和浪费其宝贵的时间,不仅手术没有效果,尿频、尿急的症状没有丝毫改观,还造成心理伤害。认定院方利用合法行医的外壳,恶意诱导消费,属诈骗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医院和医生,并要求退还治疗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院方与患者协商无果,向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求助。
【调解过程】
在医患双方首次到医调委进行调解时,调解员向医患双方告知调解原则、调解事项、双方权利义务、调解流程,再仔细倾听双方分别陈述意见。患方郑某某表示选择手术治疗,皆因院方夸大病情,特别是医生明示若不尽早手术会引起不孕不育,甚至会恶化为睾丸癌。手术同意书是手术开始后其被戴上眼罩蒙眼签署的。手术时间只有6分钟,院方涉嫌乱开刀、假手术,给其肉体和精神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痛苦。院方则坚称诊断明确,相关手术也是经过患者签字同意后才进行的,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得知案件的争议焦点后,调解员并没有急于给双方分析责任过错,而是先介绍医调委在调解矛盾纠纷上的公正性、简便性特点:相比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等途径,调解是最省时、简便的方式,双方要有互相谅解、退让的想法才有调解的可能,医调委拥有医疗专家库,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咨询结果可以作为医患双方的参考意见。医患双方经过认真考虑,接受调解员的建议,均表示接受调解,同意听取专家咨询会的意见,双方的首次调解圆满完成。
事后,医调委针对此案召开专家咨询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案患者的就诊过程进行讨论,查阅了大量医学典籍,分析医患双方各自存在的责任。
经过分析,调解员首先与院方进行单方调解。调解员向院方明确指出:1.院方告知患者前列腺炎症的程度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患者前列腺炎程度一般,并不会有恶化或癌变的后果;2.B超未提示积液的具体部位,B超单提示的积液量并不多,不足以抽取到两管液体(患者描述);3.患者并无鞘膜穿刺的手术指征;4.B超单未提示精囊囊肿、精液囊肿,故并无精囊肿切除术的指征。且术后也没有对切除组织进行病理检验;5.术后光谱照射杀菌并不符合医疗常规,依据不足。综合上述5点,院方存在过度治疗的医疗过错。院方听取调解员的分析意见后,态度有所改变,同意给予患者合理赔偿。
双方有了调解的基础后,调解员组织第二次调解。在调解会上,院方表示愿意退回治疗费并适当赔偿误工费、交通费,但是与患者的要求差距甚大。随后调解员向患者进行单方调解,指出虽然院方存在医疗过错,但其要求的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法律依据,希望能理性看待。患者情绪比较激动,拿出其他的案例与调解员进行辩解。调解员向郑某某耐心解释:个别的案例并不是法律依据,况且其并未造成案例当中的严重后果。最终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中止。
调解陷入僵局,但是调解员并没有放弃。通过给患者去电询问康复情况的机会,针对患者的疑问一一向其解释,做好疏导工作。患者情绪仍然激动,通话中多次谩骂院方,表示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争取赔偿。调解员站在患者的角度从正反、利弊方面进行反复劝导。经过调解员多次的电话沟通,患者逐步建立起对调解员的信任,并向调解员哭诉,担心此次手术会对其造成其他的伤害,影响以后的生育及夫妻生活。于是,调解员带上患者咨询医疗专家,经过专家系统、全面的分析解释,最终打消其疑虑。
【调解结果】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院方一次性赔偿给患者9000元。历时四个月的纠纷得以解决,患者放下了沉重的心理负担,重归正常的生活,院方也避免了高额的赔偿。医患双方均满意此次调解结果。签署调解协议后,院方对于医调委能够做通患者的思想工作,让其回归理性,表示非常满意,并送上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案例点评】
本案中,患者开始提出高额赔偿是基于院方的态度,是对心里不忿的抒发。虽然此案并不是重大疑难案件,医患双方的责任也比较容易分清,但是院方不应以此推脱、消极处理。正是院方在调解过程中消极不配合的态度,致使患方情绪失控,为调解增添难度。院方应该端正态度,主动解决纠纷,杜绝“不闹不解决”的想法。
每一个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让每个群众接受了一次法律的洗礼。本案中患者从随性提出赔偿诉求到最终理性维权,是调解员不懈努力的结果。医调委在调解纠纷时处于中立的立场,调解员包括法律和医学两方面的专业人士,因此具有公正性、权威性,能够让医患双方都信服,其调解方案也容易为双方所接受。同时,通过医调委的调解使双方免除了冗长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高昂的鉴定、诉讼费,因此受到院方和患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