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股权继承公证争议股东资格如何认定引发法律思考 2023年5月,丽水市某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蔡某因病去世,其股权继承引发公证程序。蔡某先于其母亲季某去世,其兄弟蔡四亦先于季某去世且无子女。为满足公司股东会议召开需求,蔡某家属与合作社负责人请求尽快完成股权继承公证。公证处经审查蔡某家庭婚姻状况、股权情况及公司章程等,确认继承关系并办理公证。此案通过《民法总则》、《继承法》等法律适用,解决了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体现了公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责任认定方面,无明确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为股权继承确认;双方均认可公证结果。
【案情简介】
丽水市某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蔡某因病去世,蔡某拥有的股东资格转移,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公证方式先确认其股权继承。根据蔡某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我处公证人员经过初步审查,发现蔡某先于其母亲季某去世,蔡某的兄弟蔡四先于季某去世,且蔡四某生前未婚无子女。同时这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准备召开股东会议,蔡某家属以及该公司负责人希望尽早完成股权继承公证,在即将召开的公司股东会议上确认股东资格。本次股权继承公证关系到公司股东资格的获取,其股权继承关系较为复杂,需要多方查证属实,在法律条文的适用上以及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限制也有些繁杂。公证处对蔡某所遗留的股权遗产进行公证,能够确认蔡某家属股权的继承,进而完成公司对股东资格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自受理蔡某家属股权继承公证申请后,我处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公证员负责该公证案件。在此次公证过程中,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着重审查继承人的身份、涉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蔡某股权情况、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公司章程等要点。在谈话过程中,仔细询问蔡某家庭婚姻情况、季某家庭婚姻情况、已去世的转继承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拟继承股权的股份的基本情况、股权价款及计算依据、公司章程是否对股权继承有特殊规定、股权否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利、是否存在限制股份继承的任何判决、裁决、承诺,或任何会对继承股权及其权属转移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法院判决、裁定等情况。龙泉市公证处为某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继承人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的顺利完成,是公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具体表现,也是公证服务经济稳健发展的具体表现,更是公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扮演“把关人”角色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继承权公证已经不再仅仅是金钱、房屋方面,一些涉及公司股权的公证案件逐年递增,公证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预防公司股权、股东资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转让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本案中通过公证的方式既解决了财产的继承问题,也助力了该公司股东资格的有效快捷转移,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营造更加健康的营商环境。
【公证书格式】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