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戒毒人员两次自残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与反思 案件发生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地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为戒毒人员陈某某,现年40岁,海南人,离异,有多次强制隔离戒毒经历。陈某某因家庭条件差、性格内向且自卑,与家人关系紧张,生活拮据。2018年11月13日,其姐探视时母亲病危的消息导致陈某某情绪波动,虽经民警心理疏导和办理探视手续,但他仍拒绝出所。随后,陈某某于2018年11月17日在休息室卫生间用床单上吊自杀未遂,2019年11月19日在食堂用打磨后的铁质饭勺割腕自杀未遂,均被及时发现制止。戒毒所大队高度重视,制定个别化矫治方案,经民警干预帮扶后,陈某某思想趋于平稳。目前,案件未涉及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但戒毒所已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陈某某,现年40岁,海南人,离异,先后四次强制隔离戒毒。陈某某从小家庭条件较差,性格内向且有较强的自卑心理,入所后与其他戒毒人员及民警交流比较少,但该戒毒人员戒治态度端正,习艺劳动比较认真负责,在大队从事后勤工作。由于长期吸毒,陈某某与家人关系比较紧张,家人很少来所探访、也很少给他汇款,造成陈某某在所里生活比较拮据。他家里只有母亲比较关心他,与其保持电话联系,母亲是其唯一的情感寄托。2018年11月13日,其姐因母亲病危来所为其办理探视手续。听闻消息后,陈某某情绪低落,思想产生较大波动,大队民警第一时间介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为其办理探视手续,但陈某某拒绝出所探视。在以后的戒治生活,陈某某的思想情绪及行为出现异常。2018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在后勤人员休息室卫生间,陈某某利用床单滚结成绳企图上吊自杀,被互助人员及时发现;2019年11月19日7时许,陈某某借在食堂清理卫生的机会,私自将铁质饭勺带回宿舍予以打磨,企图割腕自杀,被互助人员及时发现制止。陈某某的一系列自伤自残行为,引起了大队的高度重视,为此,大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判,制定个别化矫治方案,经过大队民警的及时干预和关心帮扶,陈某某思想逐渐趋于平稳,消除了轻生念头。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方案
在陈某某事件发生后,大队第一时间召开教育矫治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适宜陈某某的矫治措施,并成立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小组,大队长任组长,管教副队长、管房民警以及中心心理咨询师全程跟踪、引导、教育。大队根据陈某某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以及心理动态确立了陈某某的个别化教育矫治方案的若干原则:
1. 底线安全原则
陈某某性格内向,内心较自卑,缺乏正确的自我认知,母亲病危后产生自杀倾向,具有现实的危险性,所以确保陈某某的人身安全和大队的安全稳定是对陈某某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举措的基础。
2. 人本主义原则
在自杀危机发生后,陈某某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异常,偶有违纪行为,破坏大队的管理秩序,大队并没有机械地按照现行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而是予以关爱帮扶,促进戒毒人员陈某某的长远发展。
3. 因人施教原则
陈某某产生自杀念头的诱因是母亲病危,深层次原因是陈某某心理脆弱,认知水平上与主流社会有一定偏差,因此,引导陈某某建立正确的认知,是陈某某摆脱现实困境的关键。
(二)实施方案
1. 互助管控,确保安全
为确保戒毒人员陈某某的人生安全,大队采取了以下严密的措施:一是人防,白天在生产车间,将陈某某安排在远离生产工具和生产材料的位置,保证在值班民警的可视范围内并安排两名戒毒人员专职看护。晚上在宿舍,安排班组长和后勤值班人员,不间断看护,值班民警加强夜晚巡查的密度,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二是技防,在陈某某思想波动较大的时间段内,大队专门将其安置在专管房内单独管理,值班民警不间断视频监控,观察其动态,保证其人身安全。
2. 心理疏导,化解心结
心理矫治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根据戒毒人员陈某某的心理测试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方案,定期对陈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管房民警定期对陈某某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陈某某的思想动态和主观诉求,经过民警的耐心引导,陈某某从最初的沉默寡言到慢慢地与民警建立正常的沟通交流关系,陈某某慢慢地打开心扉,从自我封闭的个人世界里走出来,开始面对现实问题。针对陈某某因母亲病危所产生的愧疚和绝望心理,心理咨询师抓住陈某某的自卑心理特征,运用自我状态认知疗法,引导戒毒人员陈某某挖掘内心的资源,通过若干次心理咨询,陈某某能够客观认识到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慢慢地开始接纳自己,因母亲病危而产生的消极情绪不断消除。
3. 教育矫正,重塑价值
针对陈某某思想态度消极,情绪低落,抵制戒治举措的情况,大队专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符合陈某某认知水平的教育矫治措施,以便更好地引导陈某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一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重点是孝文化的教育引导,对陈某某进行孝文化思想启蒙,让其认识到尽孝的方式有多种,通过戒毒养成良好的行为方式也是尽孝的一种形式;二是开展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通过团体辅导活动和情景模拟,引导陈某某学会换位思考,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三是管房民警定期进行个别谈话,关心陈某某的生活、学习和康复训练情况,给予陈某某一定的物质帮助,让陈某某逐渐接纳民警的教育引导,逐渐建立起与民警的信任关系。
4. 亲情帮扶,建立信心
通过与陈某某的交流以及与家属沟通,管房民警详细地了解陈某某的家庭情况。陈某某系家中独子,家中有三个姐姐,除母亲外其他家属对其戒毒不抱有希望,陈某某的家庭关系比较紧张。经大队分析研判,决定联系陈某某姐姐对其进行亲情帮扶,修复陈某某与家人的关系。通过民警的耐心劝解,其姐姐表示愿意配合民警一起关心帮扶陈某某,通过亲情例援、定期探访以及亲情电话,陈某某与家人的亲情关系逐渐缓和,陈某某慢慢地转变了戒治态度,重燃了生活希望。
(三)矫治效果
通过对戒毒人员陈某某采取了心理疏导、教育矫治、亲情帮扶等一系列教育矫治措施,民警精准地把握了陈某某的心理状况,对症下药,化解了陈某某的心结,而且让陈某某学会了正确看待和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促进了陈某某的长远发展。现在的陈某某戒毒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参加传统文化教育、生产劳动、康复训练等活动,积极主动向管房民警汇报个人的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情况。
【案例思考】
由于长期吸毒,多数戒毒人员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偏离主流社会,普遍存在自我评价低,容易陷入思想和行为的死胡同。情况严重的戒毒人员就会走极端,出现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对待这类戒毒人员,最重要的就是给予包容理解,引导其建立正确认知,帮助其消除不良情绪,打消自杀念头,避免冲动性自残自杀行为。针对案例,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对症下药,因人施策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过:“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戒毒人员出现异常行为的诱因是不同的,同一种诱因所产生的后果也是因人而异。在对戒毒人员信息研判时,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因为每一名戒毒人员的心理特点、成长背景、家庭环境不同,只有寻找戒毒人员问题的症结,才能够有的放矢,精准有效地采取措施,帮助戒毒人员走出困境。
(二)严格履职,全面防控
回顾陈某某自杀事件的处置过程,我们发现安全防控的手段是多样的,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但人的因素才是化解矛盾风险的关键。陈某某自杀事件的成功处置,最核心的是民警的严格履职。在陈某某异常行为出现后,大队民警紧绷安全之弦,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包夹管控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陈某某的异常行为,确保了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关心帮扶,激发动力
毒品戒治的根本目标是激发戒毒人员的内生动力,让戒毒人员学会应对高位情境,抵御各种诱惑。戒毒人员在监管场所内出现异常行为,很重要的原因是自身的错误认知,导致不能够正确面对突发情况所带来的影响。通过教育引导和关心帮扶,激发戒毒人员的内生动力,引导其建立正确的认知,是避免戒毒人员再次出现异常行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