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律的碰撞一场微信竞赛背后的思考

2025-06-18 7694

【全文总结】

青春与法律的碰撞一场微信竞赛背后的思考 案件主要内容为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举办的“法治在心中,放飞青春梦”青少年法律知识微信竞赛。事故发生时间为竞赛期间,地点为微信平台,当事人为全区2800余名中学生。事故经过是学生们参与微信答题活动,根据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纪念奖200名,并有5个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责任认定方面,组织单位共同负责竞赛的顺利进行。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为荣誉奖励,包括奖状和纪念品。双方认可情况良好,竞赛调动了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活动概况】

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主题为“法治在心中,放飞青春梦”的青少年法律知识(微信)竞赛,全区2800余名中学生参与微信答题活动,极大地调动了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根据竞赛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纪念奖200名。5个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重点宣传内容】

此次青少年法律知识(微信)竞赛,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关未成年人法律维权的相关知识。

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12年12月修订,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青少年深切关爱的法律。

1、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保护青少年们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对“未成年人”的解释是什么?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应接受的教育有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中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第三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参与权等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个规定,就是要求在发生水灾、火灾、地震、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和灾难中,成年人必须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第四条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应进行理想、道德、文化、纪律、法制、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第五条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第六至九条规定了社会各级各部门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