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中康复训练效果引争议张某案例深度解析
强制戒毒中康复训练效果引争议张某案例深度解析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月,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吸毒人员张某,事故经过张某入所后进行体质测试,综合得分19分,评价为不合格。在教育适应期和康复巩固期,张某接受了康复训练理论教学、早操、工间操、队列训练等,并签订运动戒毒知情同意书,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两个月后再次测试,身体机能、素质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对康复训练认识加深,积极性提高。
强制戒毒中康复训练效果引争议张某案例深度解析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月,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吸毒人员张某,事故经过张某入所后进行体质测试,综合得分19分,评价为不合格。在教育适应期和康复巩固期,张某接受了康复训练理论教学、早操、工间操、队列训练等,并签订运动戒毒知情同意书,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两个月后再次测试,身体机能、素质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对康复训练认识加深,积极性提高。
挖掘机误挖黄花梨树苗 赔偿纠纷引争议 2021年12月某日,长宁县某村罗某乙承包张某某的土地准备种植青草,因未注意边界,挖掘机误挖了邻居罗某甲于2017年种植的黄花梨树苗。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协议,罗某甲向长宁县某镇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驻所调解室调解,调解员积极开展工作。目前,案件仍在调解中,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尚未确定,双方认可情况不明。
新《药品管理法》下 无主观过错能否免于行政处罚之争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9月,药品抽检;2021年4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 地点申请人使用中药饮片的单位。 当事人被申请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中药饮片使用者)。 事故经过被申请人抽检申请人使用的野菊花,发现不合格;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劣药,处以罚款和没收。 责任认定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劣药,申请人认为无主观故意,适用新《行政处罚法
公正护航传统工艺领军人才推选 引发对公平选才的思考 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5月27日 地点长兴县行政会议中心207室 当事人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推选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 事故经过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对“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传统工艺领军人才推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公证人员到场监督,推选代表投票,资格审查工作组唱票、计票,最终选出2名有效推选对象 责任认定无事故责任认定,仅为
戒毒所肺结核疫情爆发管理疏漏还是必然结果? 2023年5月,某省戒毒所在一次健康检查中发现10名戒毒人员患有肺结核,随后疫情迅速蔓延至30人。经调查,患者多为吸毒人员,身体抵抗力低且场所人口密度大,加之管理不善导致交叉感染。卫生部门认定戒毒所负有主要责任,需加强防疫措施。最终,戒毒所赔偿患者医疗费用共计20万元,通过分期支付方式完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患者家属对管理疏漏表示不满,引发社会对
特殊公证案无父母证明如何认定出生地?便民服务下的法律难题 案件发生于2021年4月7日,当事人王某某因办理绿卡定居需办理出生公证,但其父母已去世多年,且提供的材料不满足出证条件。公证处在广东省深圳市发现材料不足后,前往湖北省大悟县王某某出生地走访村委会及知情人员,提取父母坟墓照片等证据,最终顺利办理了出生公证。事故经过主要围绕材料不足和实地调查展开,责任认定上,公证处通过便民服务措施解决了问题,
民法典普法进行时 盐城市盐都区创新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5月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当事人广大群众 事故经过盐城市盐都区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民法典三进”活动,将民法典宣传融入日常生活,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责任认定无事故责任认定 赔偿金额无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无支付方式 双方认可情况群众认可
民警执法遇阻嫌犯遭刑拘后撤诉引争议 案件发生于2017年6月4日16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新城市广场南侧。张某因在民警处置小区管道纠纷时拉拽民警胳膊并推搡,被控涉嫌妨害公务罪。张某于2017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7月19日取保候审,8月14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起诉书认定张某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辩护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并获多目击证人支持。2018年5月15日,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
十年刑期与罚金陶某某抢劫案的争议与反思 案件主要内容为陶某某因犯抢劫罪被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27年5月4日止。2017年11月8日交付陕西省马栏监狱执行刑罚。案件涉及当事人陶某某,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具体抢劫经过未在信息中详细描述,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也未提及。
分手费15万引纠纷 调解委员会能否化干戈为玉帛 案件发生于2021年下半年,地点不详,当事人为阳某甲的儿子阳某乙和刘某甲的女儿刘某乙,经媒人介绍恋爱并订婚。阳某乙在交往期间为刘某乙支出15万余元,包括10万元彩礼、2万元见面礼及其他费用。2022年底因性格不合,阳某乙提出分手,双方就彩礼等费用返还问题产生争议,经媒人多次协调未果。2023年1月,阳某乙向道县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目前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