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铅笔外包装维权案公证处如何助力企业保全证据 2018年7月4日,谭某向公证处咨询,称安顺某商铺出售与其公司外包装相似的铅笔,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员核实谭某公司外包装所有权后,于7月9日陪同谭某到商铺购买相似铅笔并开具销货清单。公证处拍摄商品照片并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责任认定无明确责任划分,重点在于证据保全。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未提及。双方认可情况谭某认可购买过程,公证处确认证据真实性。
【案情简介】
谭某于2018年7月4日打电话到公证处咨询,称安顺有商铺出售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的铅笔,特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详细询问谭某公司所生产的铅笔及铅笔外包装所有权情况。谭某介绍了其公司所生产的铅笔情况,表示铅笔盒的外包装所有权归其公司所有。公证员一次性告知谭某所需材料,考虑到谭某在外地,为其预约了时间。2018年7月9日,谭某携带公证所需材料来到公证处,在确认其身份以后,公证员进一步核实了谭某出具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同时电话向谭某公司复核,所有信息核实属实后,公证员及两名公证人员与谭某一同到出售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铅笔的商铺,由谭某出资购买了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的铅笔及其他几样商品,商铺为谭某开具了商品销货清单并加盖其商铺的发票专用章。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依次拍摄了谭某所购商品,并将所拍照片附在公证书之后,随即将谭某所购商品密封并加贴有公证处公章的封条。根据现场购买情况为谭某出具了证据保全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