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罪犯保外就医后命案频发,法律与人道何去何从

2025-06-16 3469

【全文总结】

无期罪犯保外就医后命案频发,法律与人道何去何从 案件发生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当事人为曾因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吴某。1999年,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多次减刑并最终于2009年6月因病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吴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生活困难,并饱受病痛折磨。案件具体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信息不详,但吴某的保外就医引发了关于法律与人道主义的争议。双方是否认可具体情况未提及。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吴某,男,1966年10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1999年1月,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无锡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2001年9月、2004年3月、2007年12月,吴某服刑期间获得三次减刑。2009年6月,吴某因病,经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一年(保外就医)。2010年5月、2011年4月、2012年5月、2013年4月,经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延长暂予监外执行。吴某于2009年6月到锡山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教育。


吴某与妻子离异,父母年迈,家庭无经济收入来源,自身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并饱受病痛折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依法依政策开展深度贫困救助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吴某后,鉴于其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并需要看病就医的实际情况,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与街道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其申请年度深度贫困救助资金,近几年吴某每年申请到救助金10000元左右,为其治疗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防止其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协调办理户籍和大病医保

吴某属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因在监狱服刑当地已无户籍信息。由于治疗费用过高,司法所通过市、区司法局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终于恢复其户籍信息,同时,还为其办理了大病医保,极大缓解了医疗支出费用的压力。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考虑到吴某家庭生活困难,矫正小组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帮其办理了低保,并协调其所在村委每年按时对其提供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