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七旬残疾军人电动车被砸伤,市场最终赔偿2000元,谁该担责引发深思 2021年7月1日,张某驾驶电动车时,其妻在市场机动车道出口处驾驶电动车,张某被突然落下的道闸杆砸伤,经诊断为胸部挫伤、肋骨骨折等。张某多次要求市场赔偿未果,后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后,指出事故中张某妻子存在过错,但强调市场道闸杆管理存在疏忽。经多次沟通,市场最终同意支付2000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日,张某和其妻子驾驶电动车前往怀柔某市场购买物品。购物后,张某的妻子驾驶电动车从市场机动车道出口驶出该市场,坐在车后的张某被突然落下来的道闸杆砸伤。当日,被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为:1、胸部挫伤2、胸部损伤3、肋骨骨折4、面部挫伤等。伤情恢复后,张某多次来到某市场,要求该市场承揽相应的责任,协商未果。
2021年7月27日,张某来到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并就其与某市场侵权纠纷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张某已年过七旬,在部队期间曾因公负伤,持有民政部颁发的《残疾军人证》。结合张某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照片等案件相关材料,工作人员通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日受理了张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当日审批、优先指派,由北京兆盈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2021年7月28日,北京兆盈律师事务所安排本所律师陈艳华承办此案。
陈律师当日约见张某并了解案情。陈律师帮助张某梳理证据材料,确认张某的诉讼请求。在与张某及其家属沟通过程中释明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第一,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少;第二,张某的妻子在机动车道收费出口存在过错;第三,道闸杆是自动起落,未注意到张某和其妻子,道闸杆的管理人存在过错;第四,申请营养期、护理期鉴定,确定护理期、营养期天数。
张某在与陈律师的沟通中,明确表示其知道此次事故的发生其妻子存在过错,但想通过此次事件警示他人,让他人不要再受到这样的伤害。同时张某也告知陈律师有调解的意愿。当日,在张某及其家属面前,陈律师联系该市场的领导进行沟通,协商未果。于是为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并起草了民事起诉状等。
2021年8月16日,陈律师再次与该市场的领导进行电话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与领导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最后该市场同意向张某支付2000元的补偿,双方达成和解。次日,张某与该市场签订了和解协议,就此事再无争议。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民事案件。本案涉及两个侵权人,一个是道闸杆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一个是驾驶电动车的张某妻子。在明晰本案的责任主体后,法律援助人员通过诉讼、协调等多种方式促成纠纷得到解决,最终对闸杆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市场同意赔偿受援人一定的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