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罪犯袁某的改造之路与争议

2025-06-16 2736

【全文总结】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袁某的改造之路与争议 案件主要涉及罪犯袁某,男,1980年出生,大学文化,四川人。2009年1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于2009年12月入监改造。2012年,袁某由四川省某监狱调入我监狱服刑。案件主要围绕袁某的改造过程和刑期执行情况展开,未涉及具体事故、当事人冲突、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常规案件要素。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袁某,男,1980年出生,大学文化,四川人。2009年1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9年12月入监改造,2012年由四川省某监狱调入我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入监表现

1.刑期漫长常自弃。袁某分入监区后,整天背着刑长的包袱,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刑长,等我坐出去都五十多岁了,还不如混一天是一天”“家里人不管我了,我活起还有啥子意思”,因犯罪入狱,让家人失望,无法取得家人谅解是烙在袁某心中的一块心病,经常为此夜不能眠,思想包袱十分严重。

2.不良心理常封闭。袁某改造中几乎不与其他人交流,喜欢一人独自看书,不参加监区组织的文娱活动,常能看到他在操场孤单的身影和无助的徘徊,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民警和罪犯与其交流,他都不信任,将其拒于千里之外,总想把自已封闭起来。

3.猜忌心态常报复。劳动中偷懒耍滑,对民警安排的任务总是抱怨和变相抵抗,时常怀疑自己的不顺是别人在陷害他。如2013年1月,袁某无端对找民警谈心的同互监组罪犯李某大打出手,原因竟是认为李某在打他的“小报告”。

4.性格暴躁常违规:对社会的仇恨和粗暴的性格与他犯关系非常不融洽,一言不合就要发生言语甚至肢体上的冲撞,因小事与他犯轻则出口,重则出手是常事,为此曾受到过监区集训三次,规范学习十余次。为促进其走上正常的改造之路,监区管教民警和分队民警曾多次找他谈话、谈心,希望找到其“反改造”的症结,但是毫无起色,其表现依旧。2013年2月袁某被列为监狱级顽固犯进行管理,5月列为省局百名攻坚顽固犯之一 。

二、矫治方案

监区决定要抽“丝”剥“茧”,制定教育转化方案,成立攻坚小组,帮助袁某祛除顽症,重获新生。

1.“切”准症结 攻坚小组民警逐一分析顽固成因:第一从其社会阅历分析,袁某毕业于成都某大学,曾在成都的一家私企从事文案工作,可一个月五千多的工资待遇让他深感上天对自己不公平,幻想一夜暴富,沉迷灯红酒绿的生活,社会关系复杂阅历丰富,其犯罪心理结构相对稳定。第二从他的法律认知程度分析,袁某对自己的量刑不服,一直把贩卖毒品当做自己发家致富的手段,始终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对民警的教育有抵触情绪。第三从其成长经历分析,袁某从小成绩优异,倍受家人、学校恩宠,认为一切事物都会以他的意愿和想法去转移,并且坚信自己的观点,不容许任何人质疑,然而当被带上冰凉的手铐,面对家人、同事失望的目光,袁某的自大骄傲、自信心被彻底摧毁,对所有的一切已经漠然和心灰意冷。在面对民警时经常表露出“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已经成型,你们不需假惺惺的来教育我,你们懂的我都懂,你们想改变我的想法是不可能的”。第四从其服刑经历来看,袁某系转监犯,原在成都某监狱服刑时,因劳动强度低改造压力小,而转监至我狱改造,从事相对要求较高的服装生产劳动,前后改造环境的改变形成了巨大心理落差,十分抗拒劳动,导致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经常受到规范学习。第五从袁某心理测试报告上分析,《COPA-PI测评报告》显示其偏执因子分偏高,思维较为敏锐,不太安分守己,比较恃强霸道,报复欲较大,有很强的变态心理倾向。将以上内容同先前得出的罪犯性格框架相印证比较,总结出袁某的主要性格特征和顽固症结。

2.对“症”下药 通过以上分析,攻坚小组制定了个别教转方案,通过五步走的方式来进行:一是与其沟通、化解对立面、建立信任关系。二是加强认罪服法教育、树立悔过之心。三是消除悲观心理、增强其改造积极性。四是强化亲情感召、增强劳动能力。五是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巩固改造成果。

3.耐心教育敞心扉 谈话初期攻坚民警并没有按常规个别教育方式与其进行大量的个别谈话,而是由分管教育改造的民警负责。而谈话的时间、地点则变化不断,在操场、在收出班队列行进上、在多功能大厅里,谈话的内容则看似无比简单、甚至不需要他本人回答,如:“袁某,今天中午吃饭我看你把肉夹给同桌,感冒闷油了?”“袁某,最近看什么书?”“袁某,今天比昨天多做了20件,不错嘛”等等,监区领导的关心,引起了袁某的“警觉”,入监以来第一次主动约谈民警想探探“葫芦里是什么药?”,而民警不与其谈改造表现而谈对书籍的看法和认识,则让袁某惊奇不已。等待民警值班时“传唤”自己,与自己讨论所看书籍的看法,在一个月来竟逐渐成了袁某的期待和习惯。而这一切都是攻坚小组提前对袁某生活习惯、学习方式等调查后采取的措施之一。在对书籍的看法交流中,袁某虽然依然沮丧悲观,但对民警的对立情绪和戒备心理 “偷偷的在改变”,打破了袁某长期以来抗拒的心理定势,有了积极的转变。

4.以影说法促改变 袁某的学历高,认知力较强,偏执性也较高,如何能让其正确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 2013年监狱在教育日中开设优秀电影播放,各监区可在监狱拷贝大量优秀电影在监区自行放映。攻坚小组抓住这一契机,让袁某协助民警担任监区电影播放员,参与选择播放影片,这是攻坚小组“第二招”。攻坚小组“有范围选择的”电影,让袁某被动参与观看影片,通过直观的视觉案例来刺激袁某对自身的反省,民警通过将近两个月的适当介入,利用刑期对比、批评劝诫、启迪引导、表扬鼓励、角色换位等方法加大教育力度和深度,使袁某逐渐能认识到自己贩毒对社会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感后悔。主动将自己的感触和想法写成思想汇报,以表明认罪的悔过之心。

5.心理开导树信心 攻坚小组民警深知顽固犯的转化需要多种教育形式共同发挥作用,而心理咨询无疑事半功倍。监区心理咨询民警在教转期间首先和袁某建立起尊重信任和细心倾听的关系,每次都像“家长”一样,对他所讲述的人和事持相信的态度,和袁某建立其积极有效的信任关系;其次运用疏导、安慰、启发的方式,少说多听,对袁某不良情绪进行合理疏导,适当予以安慰,启发袁某对自己面临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再次针对其内向、孤僻的特点,引导其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促使勇于向民警倾诉和提问,使其摆脱困境,振作精神。民警还了解到其刑长悲观的心理,便利用激励的方式,发现他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鼓励其积极向上的改造态度。民警又将表现较好的罪犯与他编为一个互监组,并结成互帮互助对子,在罪犯大会上当众表扬袁某的进步,背后批评缺点。教育其应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其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监区民警看到其文化程度较高,鼓励袁某多阅读书籍,鼓励其积极向监区板墙报和监狱《新岸》报投稿,鼓励其积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阅读有益书籍,使袁某在阅读的潜移默化中树立正能量,明白做人的道理,自觉地矫正错误的认知。

6.亲情感召释前嫌 强化亲情感召氛围,可以有效地教育转化罪犯。由于袁某长时间无人接见,其亲人认为他的犯罪在亲朋好友面前丢尽了脸面,说什么也不肯来。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攻坚民警积极联系袁某的父母及妻子,民警们相信血浓于水的亲情,一次次的通过电话联系、家庭走访等方式做其家人的工作,让袁某的家人感受到了民警的诚意和真挚,2013年5月他的妻子终于来到监狱,袁某见到其妻立即泣不成声,而他通过和妻子一番交流,彼此消除了误解。2013年6月其父母参加了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苦口婆心的召唤使袁某激动不已,其妻也当场表态每月来看望他一次,亲人的关心使他又重获亲情温暖。2016年7月,袁某参加了由重庆朔源人文机构携手监狱开展的“点燃希望,让爱回家”手拉手大型公益活动,在志愿者无私大爱的感召下,袁某灵魂受到了深刻的洗礼。

7.岗位调整减压力 民警了解到袁某因长期完不成生产任务,劳动考核分又低的情况后,分队民警和外协师傅亲自进行劳动技术指导,使其很快掌握了生产技巧,提高了劳动效率,同时对袁某进行工种调整,适当降低劳动考核任务,极大的提高了袁某的改造信心,消除了改造压力,看到了减刑的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攻坚民警的不懈努力,袁某思想认知不再偏执,行为不再莽撞,能模范遵守监规纪律,积极维护互监组制度,所在互监组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现袁某担任监区文化教员、罪犯通讯组组长,常年在《新岸》上发表文章,弘扬积极改造的正能量,被省局评为“学习之星”,所带领的通讯组被评为2016年度“优胜通讯组”,自己也被评为“优秀通讯员”、“写稿积极分子”;袁某积极参加自考,目前8门课程获得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劳动积极肯干,档位被定为最高A1档,多次被评为“生产标兵”;因表现突出,袁某2015年度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袁某因改造积极,已获得三次减刑的奖励,现余刑13年零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