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骨折 赔偿纠纷引争议

2025-06-16 3417

【全文总结】

车祸致骨折 赔偿纠纷引争议 2020年某月某日,刘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某某县中医院和某某县人民医院诊断,确诊为腰椎压缩性骨折(L2)。事故系刘某某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伤,伤后入院治疗,分别住院4天和19天。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尚未明确,双方对治疗过程和赔偿数额存在分歧。

【案情简介】

2020年某月某日刘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入院治疗。

资料摘要

1、某某县中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刘某某,女,2020年某月某日主诉车祸致腰部疼痛,肿胀,活动受限,伴右侧臀部麻木7小时。

现病史:患者于7小时前因车祸伤出现腰部疼痛,活动受限,站立行走不能,急诊查体后腰部CT示腰椎压缩性骨折(L2)。

一般查体:腰椎生理曲度欠佳,两侧骶棘肌稍紧张。T11-L2棘突压痛( ),叩击痛( ),放射痛(-)。双侧梨状肌处压痛(-),咳嗽征( )。

诊疗情况:住院期间给予相关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腰椎压缩性骨折(L2)。

出院情况:腰椎生理曲度欠佳,两侧骶棘肌稍紧张。T11-L2棘突压痛( ),叩击痛( ),放射痛(-)。

住院4天。

2、某某县人民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现病史:缘于入院前5天,患者骑电动车呗已机动车撞伤,以臀部着地,伤后患者自觉腰背部疼痛明显,至某某县中医院就诊,查腰椎正侧位X光片示:L2椎体楔形变-压缩性骨折。

诊疗情况:住院期间给予相关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

出院情况:诉腰背部疼痛不明显,未诉其他不适。

住院19天。

【鉴定过程】

本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于2021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市某某医院,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刘某某进行鉴定。

(一)查体情况

步入检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诉腰部略疼痛;余查体未见明显异常。

(二)阅片情况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县中医院XXX号片示:腰2椎体可见T1、T2稍低信号、PDFSE高信号。腰背部软组织可见PDFSE高信号。诊断:腰2椎体压缩骨折。腰背部软组织损伤。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县中医院XXX号片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送检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查体及阅片情况等,综合分析如下:

分析交通事故致刘某某的主要损伤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保守治疗。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9.1.1)等之规定,建议刘某某的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鉴定意见】

建议刘某某的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