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死亡赔偿金之争亲情与金钱的较量 2018年11月9日22时许,韩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沙坡头区滨河北路行驶时与路人邵某某相撞,造成邵某某死亡。事故经处理,邵某某的死亡赔偿金为485142元。邵某某母亲张某某和女儿邵某因死亡赔偿金继承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到文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9日22时许,韩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沙坡头区滨河北路行驶时与路人邵某某相撞,造成邵某某死亡。经过事故处理,邵某某的死亡赔偿金为485142元。邵某某母亲张某某和女儿邵某因为死亡赔偿金继承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到文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查与处理】
经文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查,张某某(75岁)共有六子,死者邵某某排行老五。邵某某十多年前与妻子闫某某离异,婚生女邵某(17岁)随母亲闫某某生活至今。按照《继承法》规定,邵某某母亲张某某、女儿邵某为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但邵某以其父亲未尽抚养责任,死亡赔偿金应由其全部继承为由,不让张某某继承遗产。此外,邵某某生前因翻建房屋向其六弟借款40000元,邵某以不知道该笔借款为由拒绝偿还该笔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