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期戒毒人员表现差引争议 责任如何界定

2025-06-18 1876

【全文总结】

限制减期戒毒人员表现差引争议 责任如何界定 案件发生于江苏苏州,当事人为戒毒人员缪某,男性,1969年5月生。缪某因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两次,因在社区康复期间复吸被限制减期。入所后,缪某参与戒治活动积极性低,行为表现和内务卫生差,习艺劳动消极,经常无法完成任务,且沉默寡言,不与他人交流。目前,案件责任认定尚未明确,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未提及,双方是否认可情况也未说明。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缪某,男,1969年5月生,汉族,小学文化,江苏苏州人。缪某先后两次因吸毒严重成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由于其在社区康复期间复吸因而被限制减期。

由于其属于限制减期人员,入所后,缪某参加日常戒治活动积极性一般,行为表现、内务卫生情况较差,习艺劳动拈轻怕重,经常性不能完成劳动任务。在日常戒治中沉默寡言,不喜欢与他人沟通交流,对任何事也都是不屑一顾。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家庭原因:缪某由于原生家庭条件较差,很早就辍学在家。后入赘女方家,育有一子,婚后整日无所事事、好逸恶劳,对婚姻生活没规划又染上吸毒、赌博恶习。多年前离婚,儿子由前妻抚养。在强制隔离戒毒初期与家人很少联系。

社会原因:缪某未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前期以做木匠打零工为生,由于其法制观念缺失,自控能力较差,精神空虚,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染上赌博的恶心,且未能及时迷途知返,最终妻离子散。

自身原因:缪某性格孤僻、偏执,且自卑、虚荣心强,社交圈关系复杂,遇事易冲动。之前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因自己赌博被变卖,自己在外面居无定所。入所后民警找其谈话时其流露出对未来生活没有明确打算,对戒治没有信心也不抱任何希望。

心理测试:显示其性格孤僻、自卑,对人抱有较强的防御之心。不喜欢和他人沟通交流,固执,认知封闭,遇事爱钻牛角尖。缺乏安全感,易出现不理智行为。

(二)方案制定与实施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缪某的现实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戒治方案,引导其调整心态,减轻负担,打消顾虑,从思想行动上积极投入到日常的戒治生活中去。

1.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毒品危害的教育引导

日常管理过程中强化缪某的所规队纪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平时除了要求其适时调整心态,快速融入到新的戒治环境外,还向其不断宣传禁毒戒毒的相关法律法规。改变其对自身违法行为的认识,借此打消其抵触心理,促其快速认清现实,积极投身到日常的戒治生活中来。

2.掌握思想动态,适时对其心理疏导

定期全面地分析缪某的思想情况,由浅入深,进行启发和教育,采取教育加鼓励的方式,纠正其不全面、不正确的认知。通过分析缪某的心理特点、危险性评估等手段掌握其心理动态,制定出适合的心理矫治方案,帮助其养成健康的心理状态。通过持续跟进,其心理情况有了较大的转变,能够及时调整心理,民警经常性用闲聊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使其放松警惕,降低戒备心理。后主动与民警沟通交流。

3.正向激励,提升戒治积极性

缪某最大的心结是自己违反社区康复协议无法减期,看不到希望,无法安心戒治,任何沟通都是无效的。为此,中队结合缪某实际,向其讲解禁毒、戒毒相关政策,对其限制减期原因进行情况说明,同时向其说明日常的戒治表现,习艺劳动情况不仅仅与减期相关,还与其在所的相关处遇、劳动报酬等有直接联系。同时运用所里的困难人员救治等形式使其感受到他人的关心,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戒治目标,在希望中戒治康复。

4.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努力修复家庭关系

民警在日常谈话教育中为其分析造成现在成为“孤家寡人”的原因,引导其认识自身错误,主动与家人沟通交流,用自己良好的戒治表现来争取获得家人的谅解和认可。回归社会后通过自己所学的劳动技能,努力承担起作为子女和父亲的责任。

5.关怀救治,重燃生活信心

考虑其期满出所后对生活的担忧,中队还将后续照管政策进行宣讲,指导其回归社会后在遇到困难时如何寻求帮扶,鼓励其重燃生活信心,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新生活。

(三)实施效果

民警评价:缪某能够配合民警的日常管理,对自身的问题有正确的认知,在对待减期问题上也能从内心接受并理解,心理上也趋于健康,日常无违规违纪,能认真完成习艺劳动的各项任务。

同戒评价:缪某能积极参加同组日常戒治活动,与同戒沟通交流增加,能主动分担组内内务卫生。

现实表现:缪某能主动与家人联系,定期跟家人汇报自己的戒治生活情况,对自己期满后也有了一定的规划。现阶段总体情况表现较好,情绪稳定。

【案例思考】

(一)认识自我,科学赋能

部分戒毒人员思想偏激,考虑问题以自我为中心,总感觉是社会原因、家庭原因造成自己现在的囧境,缺乏对自身的错误缺乏认识,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引导戒毒人员自我反思,从自身问题出发,算亲情帐,算人生账,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认识上彻底改变,发自内心的拥抱新生活。

(二)因人施教,耐心感召

戒毒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方针,通过多种手段感化挽救使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教育戒治工作中,应当注重教育矫治的方法和思路,做到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由于部分戒毒人员恶习较深,日常戒治表现经常出现反复,因此我们在日常管理中要注意管理的方式,恩威并施,对症下药。

(三)部门配合,向外延伸

戒毒工作是一个多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戒毒人员、家庭、政府相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帮助戒毒人员解决一些期满后回归社会的实际困难,帮助其提升生活的信心,使其发自内心的想回归正常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戒毒人员改过自新,真正做到重获新生,重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