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内病发,亲人冷漠拒救引争议

2025-06-18 4578

【全文总结】

戒毒所内病发,亲人冷漠拒救引争议 案件发生在2020年10月18日凌晨1点,地点为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马某,山西省运城市人,初中学历,因吸食土制海洛因于2020年10月16日入所强戒。当天凌晨,马某从床铺跌落突发疾病,驻队大夫立即救治,情况稍好转。但在拨打亲情电话时,马某记不清家中联系方式,经民警联系其姐后,其姐态度冷漠挂断电话,导致马某情绪低落,食欲不振,身体状况未好转,无法参与正常戒治。后在进行康复训练时,马某情绪失控大哭,民警进行个别谈话和教育矫治。目前,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未明确说明。

【案例背景】

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所戒毒人员马某,山西省运城市人,初中学历,2020年10月16日因吸食毒品——土制海洛因,在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戒。入所后,在10月18日凌晨1点,马某突发疾病,从组内床铺跌落,驻队大夫立即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救治,后情况有所好转。后在组织其拨打亲情电话时,马某称记不清家中亲人联系方式,经民警通过办案单位得知其姐电话并联系后,其姐态度冷漠,并不愿理会马某,中途将电话挂断。由此,马某一直都心事重重,食欲不振,身体状况也未见好转,不能按要求参与正常戒治生活。后在民警组织戒毒人员在组内进行康复训练时,其突然情绪失控,放声大哭,民警劝说难以平复,后开始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矫治。

【案例基本情况】

马某,女,51岁,初中文化程度,离异,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家中有儿子马玉家豪,姐姐马冬梅。该戒毒人员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回家开饭店,1993年与第一任丈夫相识走入婚姻殿堂,后因该任丈夫吸毒两人办理离婚手续,两人育有一子,离婚时判给男方。离婚后,马某结识第二任丈夫并结婚,两人一同吸毒,并育有一子,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与其所生的小儿子由本人抚养,现12岁。

1995年,在马某26岁时,该戒毒人员开始吸毒。因其两任丈夫均吸毒,其一直对毒品抱有好奇的态度,后在第二任丈夫的怂恿下,其好奇尝试了第一口毒品,而这种毒品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极易产生精神依赖和躯体依赖。就这样,毒品带来的快感和自己的无知使马某在吸食毒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吸食毒品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其父母早年去世,无人对其教育、劝阻,因此其在毒瘾的驱使下继续吸毒,最终于2020年10月被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抓送进强戒所。

一、马某情绪失常的原因分析

身体原因:该戒毒人员26岁开始吸食毒品,至今有25年,毒品会破坏人的正常生理机能和新陈代谢,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引发多种疾病,同时,毒品会破坏人的神经中枢,尤其造成情绪的调节困难;其次,入所时,其自述患有心脏病、哮喘、肾结石,且其在所外吸食毒品量达到每次一克,因此马某戒断反应尤为明显,有浑身发冷、上吐下泻的症状。

思想因素:该戒毒人员父母早年去世,其因吸毒家中大姐不愿与其来往,多年来,其孤身一人,其入所后,家中12岁未成年儿子现无人看管,唯一能联系到的亲人对其态度冷漠,导致该戒毒人员内心的自我否定情绪郁积良久,加之身体状况差,又进入到新的环境,自我调节能力不强,且不愿与民警及组内其他人员沟通,导致整个人被强烈的负面情绪吞食,几乎是面临崩溃的边缘,诱发了失眠、哮喘、戒断症明显的身体症状。

二、制定方案并实施

马某的消极表现,给大队的整体戒治环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不仅给其他戒毒人员留下了不良印象,导致其他戒毒人员不愿意与其正常交往,同时,又无形中将自己与其他人员孤立开来,无法合群,渐渐形成了较为内向的孤僻性格,思想上愈发悲观消极。针对马某的实际情况,民警立即进行危机干预,从基本的生活保障方面做起,如饮食、睡眠、安全感等,给予细致的呵护和关心。其次,由大队民警对其档案资料了解以及与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掌握,经过队务会集中讨论,民警制定了一套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

(一)心理疏导

针对马某的消极心态,大队民警对其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并由心理咨询师制定心理咨询方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应用萨提亚模式、情绪疗法等帮助马某重新认识自己,矫正其偏执心理,最大限度地帮助其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二)身体康复

针对其戒断反应明显、上吐下泻的症状,民警及时与卫生所大夫联系沟通,为其申请营养餐。由于其入所时假牙脱落,营养餐中的流食使其更好下咽,且能及时补充上吐下泻所流失的水分与电解质。其次,民警日常通过运动教学、健康教育、自主锻炼、训练成果展示等活动,改善其身体素质与体能,从而帮助戒毒人员掌握身体康复训练常识,培养运动习惯,提高运动康复技能。

(三)谈话教育

民警通过多次谈话了解,充分详细地了解了马某的情绪和心态,并在与其沟通过程中,运用共情、理解的方式,取得了其的信任,使其放下戒备,开始向民警讲述自己的故事。其中,该戒毒人员特别提到了其与姐姐的关系。由于父母去世,其姐一直照管马某,在马某多次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吸毒后,其姐心灰意冷,对其不闻不问。因此其入所后给其姐拨打通知电话时,其姐接通后便匆匆挂断,这一举动给马某的内心带来了巨大的打击,马某说,仿佛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今也没了。经过近30分钟的单独谈话,马某的沉痛情绪得以释放,其表达了多年来吸食毒品的悔恨与内疚,认为自己不仅荒废了青中年的大好光阴,还伤害了一直关心自己的家人与朋友,同时也忽视了对未成年儿子的教育。悲伤情绪得以宣泄后,其精神状态显得放松了许多。通过此方式,马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吸毒是一个错误,给自己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也认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姐姐对她的冷落是因为她带来的伤害,想要姐姐重新接受她,需要她专心戒治,改过自新,以全新的面貌面对家人。

(四)关怀救助

大队民警多次找其谈话,主动关心她的身体及生活,让她感到温暖,避免陷入孤单的情境中;二是在戒毒人员中建立互助小组,落实互帮互助,增强其情绪的稳定性,充实马某的生活,同时帮助她转移注意力;三是设置多形式教育课程,强化其文化教育,利用其热爱唱歌的爱好,组织其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展示自身特长,使其在活动中实现自身价值,获得他人认可,增强自信。

【案例思考】

该案例是一例戒毒人员被亲人放弃、身体状况差、自暴自弃的案例。面对此类案例,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干预,给予安抚、关心,使戒毒人员感到温暖,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建立戒治信心。

一、发挥毒品教育的作用

在心理矫治工作上,对毒品的正确认识,以及法制观念的增强也是十分重要的。通过介绍有关禁毒、戒毒和毒品危害的书刊,让戒毒人员了解各种各样的毒品对人体的伤害情况,使其从心理上对毒品产生恐惧和厌恶。另一方面,要加强戒毒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其了解到吸毒和贩毒、种毒、运毒一样,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希望其成为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

二、认真研究戒毒人员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根据戒毒人员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的矫治,时刻牢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将戒毒人员的情绪问题、家庭关系、成长经历、心理创伤等综合进行分析,灵活矫治。

三、发挥关怀救助戒毒人员的作用

通过对马某的帮扶,民警深深明白对马某这类缺乏关爱的戒毒人员,更应展现出对其的支持、帮助与关爱,能够切实帮助她们走出“毒圈”,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建立起重拾生活的信心,转变思想,积极主动参加戒治,为维护场所安全和谐稳定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