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人员生活困顿引争议 社区矫正管理是否到位

2025-06-18 5743

【全文总结】

假释人员生活困顿引争议 社区矫正管理是否到位 2015年8月13日,犯故意杀人罪被假释的李某在吉林省长岭县开始社区矫正,由某司法所负责管理。李某假释考验期至2017年5月12日,期间无稳定收入,父母离世,家中房屋破烂,生活困难。案件未提及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认可情况不明。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男,1972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吉林省长岭县。1997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15年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止。2015年8月13日,李某到长岭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李某无妻无子,其父母又在其假释考验期间先后离世,兄弟姐妹因其入狱也早就没了来往。孤身一人的李某身体不好,无稳定收入,无亲无朋,家中房屋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最基本的生活也难以保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帮扶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后,鉴于他无劳动能力,身体又不好需要看病吃药,经济负担加剧,于是积极汇报至长岭县司法局。局领导了解其详细情况之后,多次找到李某,劝其放下思想包袱,努力生活,积极融入社会。又积极协调当地镇政府,发放临时救助金1000元。

2016年初,李某因病住院,被诊断为肝硬化,这更加剧了其生活困难程度。李某因此心情沮丧,产生了要报复社会的想法,无钱治病的他来到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即与镇政党委书记、县某医院领导联系,务必解决李某的问题。在多番努力下和医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安排李某及时入院治疗。治疗期间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来到医院看望李某,了解其治疗进展情况,并送去了500元慰问金。治疗期间,李某为长岭县司法局送来了锦旗,握着局领导的手激动的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司法局的同志,感谢司法局的领导,你们救了我一命,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

(二)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实际,协调办理五保户

考虑到李某父母双亡、无妻无儿,经济条件不好,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并办理了五保户。

(三)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2017年春节前,局领导又来到医院探望李某,给他带去了慰问金1000元,看到李某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病情得到极大的好转,劝说李某一定要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后局领导又通过镇里找到李某的哥哥,并告知此时李某最需要的是家庭的温暖,经过耐心劝说,李某的哥哥同意把其接回家过年。

(四)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增强其法制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社会造成的危害,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