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屡次挑衅监狱权威 自杀行为引争议

2025-06-16 4576

【全文总结】

囚犯屡次挑衅监狱权威 自杀行为引争议 案件发生在2010年至2013年间,地点为中国湖南省桂阳监狱。当事人为刘某一男性囚犯,曾因抢劫罪被判刑五年,有吸毒史和胃病,家庭状况不佳。事故经过包括刘某一度企图自杀(2011年10月27日划伤静脉吞金属片),因顶撞辱骂医生被严管二个月并列为自杀危险分子;2012年2月因自制警衔标志企图冒充警察被记过处分,考核分数降至负12分;2013年初被调至一监区并列为危险分子重点改造。责任认定上,刘某一再违反监狱规定,其自杀行为及挑衅行为均被监狱严格处理。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亦无说明。双方认可情况显示监狱对刘的多次违规行为持否定态度,但未明确提及刘对处理结果的认可情况。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刘某,男,1980年生,湖南人,小学文化,2010年9月被娄底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捕前系农民,二进宫,左脚残疾,多年吸毒史,胃病较重,已婚,妻子抛弃家中年迈的父母及年幼孩子常年在外流浪,小孩缀学在家。

2011年,刘某因全省监狱系统危顽犯交流调入我狱服刑改造刘某因全省监狱系统危顽犯交流调入桂阳监狱服刑改造,10月27日早上五点刘某乘他人熟睡之际偷偷溜到厕所用利器划伤静脉,并且吞下一小块金属片。监狱医生为其救治时,一言不合公然顶撞并且辱骂医生,被严管二个月,并确定为自杀危险分子。2012年2月,刘某又因为自制警察警衔标志企图冒充警察溜出监狱大门,被给予记过处分,考核一度为负12分。2013年元月监狱将其调入一监区并将其列为危险分子挂牌招标实施危险分子攻坚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刘某生长在农村,家中有父母和哥哥、弟弟,从小自认为父母看不起自己,兄弟感情淡化,亲情观念淡薄,从小缺乏家庭关爱, 1989年读完小学后一直在外游荡。

2.社会经历

刘某1996年在外游荡期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品,好面子,“讲义气”心胸狭窄自我封闭,自卑感较强价值取向行为习惯较差,因患胃病较为严重一直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无正当经济来源。

(二)入监改造表现

刘某自2011年10月调入我狱改造以来一直不安心改造月调入桂阳监狱改造以来一直不安心改造,对自己所犯错误,不认罪不悔过,对政府正常的管理采取抵触情绪,甚至顶撞辱骂干警,刘某的反改造行为一度在我狱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1.法制观念淡薄

刘某只有小学文化,认知观念偏差,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做事从不计后果。

2.家庭原因

刘某父母年迈对其不管不问,从小缺乏家庭温暖,让其心里产生了怨恨,从不相信任何人。

3.自身原因

刘某好逸恶劳,长期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对减刑无望,缺乏改造目标等因素。

(三)心理行为表现

刘某入监通过心理测评系统显示,性格内向,孤僻,暴躁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报复欲较强,有明显的心理变态模式,缺乏同情心,情绪波动大,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等各种心理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

由于刘某文化程度低,接受教育不全面,法律知识匮乏,不认罪、不悔罪,对所犯错误认识偏激容易产生矛盾。

2.性格因素

由于刘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家庭关爱,导致心生怨恨,逆反心理较强,遇事爱钻牛角尖,对任何事物都带有抵触情绪。

3.心理因素

刘某性格内向,对人对事自认为有评判标准,缺乏自我调节与自我宣泄的方法,往往受环境的影响容易冲动和鲁莽,做事从不考虑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刘某现实表现,管教民警决定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

1.对症下药,有针对性采取矫治措施。

凡事预则立,不则预废。刘某不仅在性格上有缺陷而且因多进宫有丰富的抗改造经验,轻易出击不仅容易引发刘某的抵触情绪而且会大大增加转化难度无准备的做工作,不仅容易引发刘某的抵触情绪而且会大大增加转化难度,必须找准其弱点、攻克难点,对症下药,从个别教育、心理疏导,亲情帮教等各方面形成立体的转化模式,建立系统转化方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为此通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和谈话了解,发现刘某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管教民警与交流、谈话教育困难,思想偏激。刘某表面坚强内心脆弱,对外界事物敏感,心理封闭,不愿坦露诉说心结,不会表达自身真实想法与意愿。二是情绪自控调整能力差,一不如意就大打出手,毫不顾忌他人感受,多次和他犯在开玩笑时突然变脸动手殴打他人,无视监规纪律,性情的易变造成民警难以理解及掌控。三是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逃避劳动改造多次自伤自残、吞异物、割腕、绝食等“花样”层出不穷。四是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冷漠,法律在刘某眼前形同儿戏,无视民警的批评教育,我行我素,但同时刘某也表露出对家中幼子的强烈挂念和关切,以及对获得减刑的迫切愿望,这也让包管警察找到了实现转化的突破口。为此攻坚小组决定分阶段实施转化方案,并对每个阶段制定具体的目标。第一阶段创造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第二阶段是减少问题行为,促使其自觉参加劳动改造和“三课”学习;第三阶段逐步增加劳动定额,促使其端正劳动态度、磨练意志;第四阶段为其营造改造氛围,增强改造信心;第五阶段最终实现2014年中申报减刑,并将心理疏导和亲情帮教贯彻到转化的始终,形成多管其下的转化态势形成多管齐下的转化态势。

2.多管齐下,实施转化措施

一是恩威并举,亲情暖人心。在监区领导带领下组成家访组前往其老家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情况,并邀请亲属前往监狱帮教,做思想工作;根据刘某儿子诉说:由于其妻子离家出走仅靠爷爷抚养无钱报名上学的实际情况,从监狱的“爱心基金”中申报助学金,解决孩子的就学问题。对其因吸毒经常犯胃痛,经常吃不进东西,监区决定从“爱心基金”中抽500元资助刘某改善伙食,增加营养,包教干警亲自上药店购买药品并督促其按时服用,增强刘某体质及抗病能力,二是乘胜追击,端正改造态度树立改造新目标,抓住刘某向积极方向转变的契机趁热打铁,对不合理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和约束,倾听刘某的合理诉求,激励刘某改造斗志,提高改造自信心,增加刘某对警察的信任感。三是特意安排几名谈得来的同乡在夹控的同时与其交心沟通,主动与其交朋友,及时了解与掌握刘某的真实想法,并通过自身榜样引导刘某树立积极向上的改造态度,并让其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减少刘某与他犯发生摩擦的几率,为其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同时为增强其改造信心,在其改造稳定基础上安排其担任寝室长,促使其在同犯面前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言论,明白自己身份,学会“当家作主”管理他人,增强团队意识,强化集体荣誉感,从而懂得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四是在劳动定额上采用阶梯式上浮,逐步培养其劳动改造思想,变被动劳动为主动劳动,以此磨练其改造意志提高克服困难的韧性,让其真正明白,劳动洗刷心灵的真正含义。强化悔罪意识,刘某自小缺乏母爱,家境贫寒,从小未接受良好教育。在平时对其嘘寒问暖,让刘某感受到关心,同时对其进行人生观、道德观、法律知识教育、促其转化思想,做守法公民;其次对于他表现出的情感、意志、人格等心理问题,结合实际予以治疗和疏导,使其从政府的关怀和家庭温暖中体验人生快乐,鼓起生活勇气;再次是经常同其谈心,增强其悔罪意识,反思自己罪行,学会自我调节,使思想教育和矫治相互作用互相渗透。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系统的实施转化,刘某改造表现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仅积极投入到改造学习中,而且对家人有新的期盼,对改造目标有了更多的信心,在改造道路上越发自信、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