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中康复训练效果引争议张某案例深度解析

2025-06-18 9638

【全文总结】

强制戒毒中康复训练效果引争议张某案例深度解析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月,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吸毒人员张某,事故经过张某入所后进行体质测试,综合得分19分,评价为不合格。在教育适应期和康复巩固期,张某接受了康复训练理论教学、早操、工间操、队列训练等,并签订运动戒毒知情同意书,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两个月后再次测试,身体机能、素质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对康复训练认识加深,积极性提高。责任认定无明确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未提及,双方认可情况张某对康复训练效果表示认可,自我评价良好。

【案例背景】

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20年1月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验收,专业中心建设和一体化、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规范,对戒毒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活动丰富、效果明显。在统一戒毒模式框架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渡过生理脱毒期后,转入教育适应期继续进行教育戒治,康复训练中心对教育适应期戒毒人员开展第一次国民体质测试,并进行康复训练问卷调查,了解戒毒人员对康复训练的认知情况,之后结合体质测试结果开具运动处方,通过组织丰富的康复训练活动提高戒毒人员教育戒治的积极性,促进其身心康复,顺利融入到教育戒治活动中。

戒毒人员张某,男,28岁,吸食毒品类型为传统型毒品(海洛因),吸毒方式为注射,吸毒年限5年,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入所体检显示,其身体无严重心血管疾病及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一般。转入教育适应期后进行的第一次体质测试综合得分19分,综合评价“不合格”。康复训练中心对其进行康复训练理论教学,强戒大队组织开展早操、工间操、队列训练等康复训练活动。在转入康复巩固期后,康复训练中心对张某进行了运动戒毒宣传教育,在与其签订了运动戒毒知情同意书,根据其体质测试情况为其制定了个性化运动处方,经过两个月的康复训练后,再次对期进行问卷调查及体质测试,数据分析显示,身体机能、素质部分指标有所改善,对康复训练有了更深入全面的认识,参加康复训练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自我评价良好。

【案例基本情况】

一、体质测试为康复训练提供科学依据

使用国民体质测试系统对张某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三方面十项指标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纵跳、反应时、闭眼单足站立、坐位体前屈、俯卧撑、台阶试验。并参照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成年人)进行评分,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二、问卷调查了解戒毒人员思想

入所谈话和问卷调查显示,张某入所前有参加体育运动的习惯,对运动戒毒表示理解和配合。因为是第一次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故对戒治环境比较陌生,对戒毒信心不足,存在自暴自弃的思想。

三、运动处方的制定与实施

(一)综合评价开具“运动处方”

体质测试数据反映,该戒毒人员身高体重得分5分,身体形态正常,其余8项指标不及格6项,良好2项。综合得分不及格。按照戒毒人员分类评定标准,属二类人员(体质较差的人员)。

在教育适应期1个月戒治期间,按照二类人员开具运动处方,运动强度为低强度,主观疲劳感觉RPE为10-11,运动方案如下:1.大队参加集体康复训练活动主要以普及性运动为主,每天训练时间60分钟以上。早操:慢跑,20分钟(每天)工间操:上午第九套广播体操15分钟,下午眼保健15分钟(劳动日)队列训练:30分钟(晚餐结束30分钟以后进行)。教育日活动:康复训练理论教学1课时。

转入康复巩固期后,大队康复训练活动部分项目有所调整,同时增加每周两次的室内器械训练。针对其体质较差的特点,安排的训练项目为:坐姿划船器,每周2次。每次训练时,在康复训练师带领下练习健身气功“八段锦”进行热身,时间10分钟。坐姿划船器训练15分钟,采取间歇训练方式,每组20个,共进行4组。每组间歇休息30秒。整理活动时再练习健身气功“八段锦”10分钟进行放松。每次训练根据主观疲劳程度适应调整运动强度。

(二)运动处方的实施与调整

情况张某按照运动处方的活动计划,积极参加强戒大队康复训练活动,康复训练中心将其与其他5名戒毒人员编为一组,每周2次到康复训练中心进行室内训练。教育适应期一个月内,除因下雨影响和休息日、节假日外,基本都能积极参与,态度认真,共参加早操20次,工间操35次,晚饭后训练21次,室内训练6次。在休息时间,张某还能在宿舍内自行进行俯卧撑等项目的练习。在刚开始进行的室内训练过程中,张某能较为轻松的完成训练计划,主观疲劳感觉11分,运动后心率112次/分,其主动要求增加运动量,经康复训练师对其身体状态评估及运动心率测量,运动量增加为每组25个,共进行5组,能正常完成,主观疲劳RPE达到11-12。

四、运动训练对身体康复有明显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