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就抚养权变更公证引争议 孩子户口迁移引关注

2025-06-18 1955

【全文总结】

离异夫妻就抚养权变更公证引争议 孩子户口迁移引关注 案件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当事人为程某与吴某。两人离异后,因子女上学需要,程某申请将抚养权变更至吴某,并要求将户口迁至吴某名下。双方前往国信公证处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公证。经公证处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和医学出生证明等,并确认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终出具了公证书。案件涉及抚养权变更、户口迁移等关键问题,但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

【案情简介】

程某与吴某离异后约定子女归男方抚养,现因该子女上学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为女方,并将户口迁至女方户口名下。于是二人来到安徽省淮北市国信公证处申请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公证。

我处审查了夫妻二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并询问了二人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如子女年满八周岁,是否征求过子女的意见,为二人起草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经二人确认后出具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