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戒毒人员出所后仍面临帮教难题? 案件发生于2011年4月,地点为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邓某,男,40岁,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次,2011年4月第三次入所,因表现突出提前4个月解除。出所后,省三水所通过“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协议对其进行跟踪矫治和后续照管,取得良好效果。责任认定方面,省三水所积极履行帮教职责,未提及具体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均认可帮教工作的成效。
【案例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戒毒人员出所戒断巩固率,巩固戒毒成果,2011年以来,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三水所”)率先通过所地合作的模式,在东莞凤岗镇建立了全国首个“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之后与东莞市所在地镇、云浮市郁南县及佛山市禅城区陆续签订了《所地合作帮教协议》,共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在戒毒人员后续帮教、延伸戒毒链条、巩固戒毒效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戒毒人员邓某(化名),男,40岁,初中文化,离异,有一小孩。邓某因吸毒先后2次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011年4月再次被送省三水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因表现突出提前4个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邓某入所后,省三水所按照“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协议,对其进行跟踪矫治,出所之后,进行后续照管,取得良好效果。
【方案制定】
省三水所按照“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协议,对邓某制定了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一是加强信息互通。一方面所教育矫治室向东莞市所在地禁毒办了解戒毒人员邓某的家庭背景、家庭困难等信息,制定所内戒毒教育戒治措施;另一方面东莞市所在地禁毒办及时听取省三水所教育矫治室通报戒毒人员邓某所内戒毒的思想情况、减期情况、习艺劳动表现等戒治情况,并对邓某家庭进行社会帮扶。二是所地联合帮教。东莞市所在地镇“信心彩虹”小组的禁毒社工和禁毒志愿者与邓某通过书信联系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修复。三是加强心理康复延伸服务。所教育矫治室通过电话及时对邓某进行跟踪回访和鼓励,并选派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评估建档、健康教育、心理治疗、职业规划、出所复评、中途之家等六步法,对其进行心理修复、亲情修复。
【实施情况】
一、坚持所内外沟通协作,“护航工程”促稳定
2011年4月,邓某入所后,省三水所及时和所在地禁毒办协调沟通,开展所内教育戒治。从邓某入所一直进行跟踪戒治至出所,期间通过座谈、电话、QQ等方式与所在地禁毒办互通信息,及时反馈邓某的思想表现、习艺劳动、减期等戒治情况,所在地禁毒办也会及时反馈戒毒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生活近况等信息,使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戒治措施。
2011年12月,所在地禁毒办通过社工和志愿者了解到邓某父亲突发疾病,邓某前妻也不在当地,导致邓某儿子无人照看,出现厌学逃学,成绩急转直下,于是把这些情况及时反馈给省三水所。邓某通过亲情电话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出现了心情烦躁、郁闷、情绪紧张等问题,随时有可能因为情绪失控诱发对抗管理和自伤自残等行为。省三水所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加以化解。
第一步:所内加强心理辅导,启动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心理咨询师引导邓某正确宣泄负面情绪,在个别谈话的心理疏导中,邓某在谈到父母无人赡养,儿子无人抚养时伤心流泪,情绪也在宣泄中慢慢有所平复。在所外由所在地禁毒办、社工和志愿者组成救助小组对邓某的家庭进行了帮扶。地方社工、志愿者们购置了生活必需品和村委干部一起到家中探望了邓某的父亲,并为其解决了部分经济困难。
第二步:所内继续心理辅导加强客观认知教育,使邓某明白吸毒是造成目前家庭困境的主要原因,只有彻底戒断毒瘾,早日回归社会,才能更好的负担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履行作为儿子的义务。所外志愿者联系到邓某儿子的老师一起上门和邓某儿子谈心,疏导其对父亲的怨气,为其辅导功课。
第三步:所外,社工和邓某的前妻取得了联系,将孩子的近况如实相告,并劝说其多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所内安排邓某和前妻拨打亲情电话,前妻在电话中向邓某承诺,在邓某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会尽可能帮其照顾家庭,尽量多关心儿子的生活学习,希望他在所安心接受教育戒治。
后续:所外,在多方帮助下,邓某父亲身体逐渐康复,邓某儿子成绩有了明显好转。所内,通过场所的心理干预,个别谈话教育和地方政府禁毒社工的持续帮教后,邓某情绪基本稳定下来,当得知家庭困难得到妥善解决后,邓某也表示接下来一定会安心戒毒,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二、坚持心灵沟通交流,“彩虹工程”强效果
在邓某安心戒毒后,省三水所和所在地禁毒办、志愿者小组充分沟通,将邓某列为“信心彩虹”小组的 “一对一”帮扶对象。通过互通信件、贺卡等方式对邓某进行心灵安抚,一方面邓某有什么想法和困难可以随时向禁毒社工和禁毒志愿者倾诉,另一方面“信心彩虹”小组也会将家中近况及时告诉邓某,帮助其消除顾虑,同时以过来人的身份坚定其戒毒的信心。最重要的是“信心彩虹”小组也会把邓某的思想动态反馈给省三水所,以便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和疏导。每逢春节、中秋等家人团聚的传统节日,禁毒社工和禁毒志愿者还会送来亲手制作的贺卡,帮助邓某缓解思亲想家的情绪,那一封封信件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邓某的心,让他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
最后,邓某因各方面表现突出, 在2012年12月提前4个月出所,回到了久违的家。
三、坚持跟踪回访帮教,延伸服务守护平安
在邓某即将出所时,省三水所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地禁毒办。解戒时,当地政府部门派专人将邓某接回家,并由禁毒办、关工委、社区居委等相关部门负责衔接帮教,省三水所及时制定定期跟踪回访方案,以便及时了解邓某出所后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同时通过心理康复再延伸对邓某进行帮教。
出所后的前三个月,邓某一直不敢走出家门,每天基本上都在家玩电脑,情绪低落,时而焦虑时而抑郁,并伴有怪异行为。家人及时将这个情况反馈给省三水所和所在地禁毒办、社工组织。“所地合作帮教站”及时发挥后续照管作用:一方面省三水所通过合作方某心理咨询公司的心理热线加强心理康复延伸帮教(省三水所与某心理咨询公司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评估建档、健康教育、心理治疗、职业规划、出所复评、中途之家等六步法,把解戒人员纳入了场所心理康复的服务项目范畴),另一方面禁毒社工和禁毒志愿者也及时跟进上门谈话疏导。通过与邓某谈话,了解到其实邓某也很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感觉社会上到处都是歧视的目光,自己和家人很担心会受不住外界的诱惑而复吸,昔日毒友找上门也让自己倍感压力,对回归社会缺乏信心。
了解到该情况后,省三水所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和鼓励,并选派心理咨询师到邓某家中开展心理行为干预和心理疏导,经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 “心理修复、亲情修复”和当地社工志愿者的排解忧虑,帮助邓某修复了与家庭成员尤其是与儿子的关系。邓某的思想压力有所释放,再次树立戒毒的信心。除此之外,社工还帮助邓某与社区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定期接受社区的尿检和谈话,并帮助其找到一份村治安员的工作,邓某迈出了重新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社工、志愿者、社区戒毒(康复)小组的帮助下,邓某的尿检和生活情况一直良好,没有出现复吸的情况,能够保持良好的操行。经过禁毒社工的鼓励和心理热线的帮助,邓某已经走出了从前的阴影,能够面对自己的过去,勇敢的面对社会。邓某的改变也得到家人的信任和认同,使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家庭角色,现在邓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和谐。邓某的改变不但得到了家人的认同,还得到了社区的认同,一改以往社会人员对戒毒人员产生歧视的看法。社区干部为邓某安排市场协管员工作,负责收取市场摊位费,工作得到上司和同事的信任和好评。据邓某及其家人的反映,现在邻里关系有了明显好转,同村人会主动和他们打招呼、交谈,与以前相比感觉差别很大,他们在村里生活得比以前更开心。
经过一段时间对邓某的定期观察,当地禁毒办感觉到邓某表现越来越好,经过与邓某沟通,建议社工帮助邓某申请所在地禁毒志愿者,协助禁毒社工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邓某体会到了社会的关怀,也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乐趣。在禁毒志愿者团队中,他渐渐找到了自己的角色,成为所在地禁毒志愿者的骨干成员之一,活跃在各项禁毒宣传活动中,逐渐增加社会交住,自己戒毒康复信心不断增强。同时,邓某也加入了所在地禁毒志愿者“彩虹小组”,过去他是书信小组的服务对象(在强制隔离戒毒时),现在是以志愿者的身份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写信,角色转变给邓某长期保持操守提供了很大的动力支持。
【案例思考】
通过邓某成功戒毒个案可以看出,省三水所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的开展成效显著:一是更有利于及时掌握戒毒人员家庭情况及突发事件等情况,便于更好地制定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措施;二是更有利于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帮助戒毒人员就业回归、修复家庭关系、抵制环境诱惑、增强戒毒人员免疫力和戒毒信念,长期保持操守;三是更有利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更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戒毒操守率,更好的维护了社会治安。数据表明,东莞凤岗镇、所在地镇等地开展所地合作帮教以来,吸毒解戒人员的3年戒断率持续提高。
“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运行的启示:一是所地合作是戒毒人员出所之后能够长期保持良好操行的关键。首先在所内要掌握戒毒人员家庭情况、人生经历,再根据戒毒人员自身状况,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其次,回归社会,场所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并辅以心理修复;地方政府给予社会政策支持。二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场所和地方政府都应重视后续照管,并且按照既定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协作,做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工作,真正为戒毒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且在其遇到困难时,应及时给予帮助支持,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所地合作帮教工作站”的运行,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队伍,需要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