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构筑青少年保护防火墙

2025-06-18 9165

【全文总结】

检察机关如何构筑青少年保护防火墙 2021年3月以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期待,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开展116次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侵害防范教育,覆盖7万余人,有效构筑青少年保护“防火墙”。

【基本情况】

2021年3月以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推动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年以来,已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侵害防范教育116次,受众人数达7万余人,构筑青少年保护“防火墙”。

【任务措施】

(一)立足办案职能,堵塞社会治理漏洞

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校园安全、自护教育漏洞以及网吧娱乐场所犯罪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研发“未成年人犯罪预警机制”,向有关部门提出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提示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进行重点治理,有效发挥提示预防方向和深度治理作用。同时,走进辖区内多所中小学,联合教育、防疫、公安食品监管等职能部门实地检查学校软硬件设施、食品安全、招录员工、对学生开展德育教育等情况,从源头上为青少年创造平安、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创建法治校园

将学校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侵害防范的主阵地。在宣教渠道上,力求以点带面,联合团区委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律师等部门和行业中选任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表达能力好、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41名骨干力量,组建“津北护航”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辖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侵害防范教育。在宣教机制上,力求规范化,建立“法治教育第一课”、寒假前“0℃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实践课堂”等制度,将法治教育贯穿每个学期、整个学年、全部时段。在宣教模式上,力求多样化,改变以往灌输式的授课方式,推行灵活生动的学子课堂、家长讲堂、教师访堂、自主学堂“四大讲堂”,促使青少年从法治观念的养成教育向预防犯罪的自我教育发展。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向教职员工宣讲“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提升教职员工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树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理念。同时,采取模拟法庭、微电影、影视宣教片、体验式教育、激励式宣讲、聘请法治宣传员等多种形式,让未成年人亲身参与其中,扩大宣教效果。在宣教内容上,力求生动、易懂。编印《平安课堂之三十六“记”》,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防范侵害能力。在宣教途径上,力求对症下药,全面收集和掌握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个性化需求,结合校园暴力、校园贷、性侵害、网络安全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开展“处方式”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旗映检徽,厚植青少年党国情怀

结合党史教育,组织辖区内青少年参观本院“红色检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青少年在红船的指引下,对党史、检察史有更加形象的了解,传承红色基因,传播党的好声音。联合河北区少工委、教育局、觉悟社等部门,开展“红色萌娃心向党,逐梦启航正当时”一年级首批入队示范仪式,组织小学生参观觉悟社,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争当红色传人。在“学雷锋纪念日”,结合雷锋同志的生平事迹向青少年讲解雷锋精神的具体内容与时代内涵,倡议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争做文明用语、勤俭节约、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好少年。在“五四”青年节,组织本院党员先锋岗检察官与青少年共话新青年,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在“七一”建党日,联合社区党委开展“未检检察官的跨界党课”,通过设置党的知识问答、“党旗,飘扬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方式,将党课推送进社区,传播到青少年心中,增强青少年对党的热爱、增强民族自信。

(四)强化帮教挽救,降低再次违法犯罪几率

针对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或者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注重突出说法释理,检察官主要从行为性质、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等方面进行说明,帮助分析青少年涉案原因,提出警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青少年重点根据检察官的说明提示,反思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识以及对今后工作、学习的努力方向。家长从改进家庭教育、承担管教责任等方面提出想法和规划。依托互联网帮教观护平台,在线布置法治学习任务,青少年在线学习普法资料、观看普法影视作品、接受心理疏导、提交思想汇报,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疏导在线、观护在线、普法在线。邀请在社区居住的老干部、老军人、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自愿组成心理辅导教育小组,设立“心灵诊室”,采取情感交流的方式向涉案未成年人讲述人生经历、回顾奋斗历程、提供心理咨询,传递榜样的正能量和社会爱心,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增强面对挫折、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诉讼结束之后六个月内,检察官采取走访、谈话等形式,实时跟踪青少年回归社会动向,时刻提醒守法底线,继续巩固教育感化挽救、防止重新犯罪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帮教矫治的12名涉罪青少年均正常回归社会。

(五)创新法宣载体,构建“互联网+”宣讲模式

为适应青少年碎片化阅读方式和即时互动交流的生活习惯,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充分利用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打造互联网+普法宣传模式。一是借助“未检阳光”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包含视频、音频、图文消息53期,接受线上法律咨询和答疑17人次,通过“指尖上”的对话,实现与青少年及家长的及时互动普法。二是运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实时普法互动,实现与学校的宣教资源共享,用“实时、可视、交互”等多媒体通讯技术助推法律宣传教育的空间和广度。三是充分利用“小北”智能普法机器人,开发“未检问答”、“未检普法”、“远程视频”、“法治副校长讲课实录”等功能,机器人可通过表情、肢体活动变化实现与青少年及家长的交流互动,提高普法宣教活动的趣味性及未检工作智能科技水平。四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破除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联合团区委、妇联、教育等部门,通过腾讯会议室、钉钉开展网上直播,打造“津北护苗”微课程,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和思考问题。

【特点和效果】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犯罪侵害一直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坚持“立足于办案、着眼于预防、放眼于社会”的工作方针,分析辖区内青少年犯罪及遭受侵害案件发案特点、趋势和原因,采取“点面结合”的预防策略,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动态”尝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结合需求深入开展普法宣教活动。

二是坚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内在规律,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实行办案、预防、教育并重,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是实行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实现社会支持的体系化支撑、优势化互补、共享化构建,提升青少年社会力量参与率,营造了青少年学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创新发展。更新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打造“互联网+”预防宣教模式,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证青少年学法不掉线。

一年以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和治理举措,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宣教活动116次,受众人数达7万余人,在遏制和减少辖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网、《今晚报》《天津政法报》《天津工人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获评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优秀品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未检检察官荣获“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