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犯再陷囹圄精神疾病成争议焦点

2025-06-16 1745

【全文总结】

刑满释放犯再陷囹圄精神疾病成争议焦点 吴某某,男,1991年生,贵州独山县人,初中文化。2015年9月22日因盗窃罪被浙江义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10月16日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9年1月调入黔东南监狱服刑。吴某某自述入监前被诊断为“双向情感障碍”,服刑期间被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精神科医院诊断为“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其性格冲动偏执,沉默寡言,妻子离家出走,7岁孩子由父母抚养。案件主要围绕其精神疾病问题引发争议。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吴某某,男,1991年4月生,贵州省独山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5年9月22日因盗窃罪被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10月16日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9年1月调入黔东南监狱服刑改造。自述入监前曾被诊断为患“双向情感障碍”,服刑期间被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精神科医院诊断为“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吴某某法制观念淡薄,性格冲动偏执,平时沉默寡言,喜欢独处,极少与人沟通交流,其妻子(未领证)现已离家出走,有个7岁的小孩由其父母代为抚养。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吴某某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里经济条件差,其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其成长教育,父亲过于严厉,教育方式粗暴,经常打骂吴某某,致使吴某某自幼叛逆心重,养成放荡不羁、为所欲为的个性,加之吴某某自尊心极强,遇事不冷静、性格冲动,具有一定反社会人格障碍。

(2)社会经历:吴某某因无心学习于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后外出务工,由于好逸恶劳,吃不了苦,挣不到钱,又追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于是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15年因盗窃罪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义乌市看守所服刑。

2.入监改造表现

吴某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于2018年10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后,认罪悔罪意识差,长期完不成生产任务,性格冲动、孤僻,极少与人交流,平时沉默寡言,不注意个人卫生,整理内务质量差,因疾病问题常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有一次吴某某到车间警察执勤室领药时,管理民警教育吴某某要注意处理好与同监室罪犯的关系,不要有小病大养、逃避改造的想法,吴某某为此对监狱民警产生抵触和不满情绪,趁民警不备时违反规定过量服药,导致身体不适,被监狱紧急送往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洗胃治疗处理,但吴某某拒绝配合,大声吼叫,辱骂民警,回到监狱医院后,吴某某扬言叫嚣:“要死也要拿一个警察垫背”,反改造气焰十分嚣张,监狱积极作为,对其开展危机干预。

(1)法律观念淡薄

吴某某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常识了解甚少,加之患“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且具有人格障碍,做事常常不计后果,本次因盗窃犯罪投入监狱改造,属“二进宫”。

(2)家庭原因

吴某某家庭经济条件差,妻子的离家出走,年幼的儿子现由其父母代为抚养照顾,导致本已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尽管如此其父母仍未放弃吴某某,克服各种困难多次到监狱探监,苦口婆心的教育吴某某认罪悔罪,改邪归正,争取早日出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承担起家庭责任。

(3)自身原因

吴某某性格孤僻易冲动,极少与人交流,平时沉默寡言,对生产劳动消极滞后,且不注意个人内务卫生,遇事不冷静,对自己晚上发病时影响同寝室罪犯正常休息不但不致歉,反而恶语相加,盛气凌人,故意激化矛盾。

(4)心理原因

监狱对吴某某进行了心理测试,经COPA-PI测试:吴某某人格趋于内向,冲动,孤僻,偏执,不太合群;明显缺乏同情心,缺乏责任感,几乎不近人情,极其自私,感觉迟钝;戒备心较强,对人易产生猜忌和怀疑,为人处事谨慎;有较强的自尊心;缺乏同情心,冷酷无情,不能体察别人感情,自私,责任心不足,不近人情,感觉迟钝。

3.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吴某某刑期不长,对减刑不报什么希望,因而生产劳动不积极,一心只想图工种轻松,逃避劳动,存在混刑期现象;吴某某患“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觉得自己应该入院治疗,同改和民警应该体谅自己,而不是跟自己“过不去”。教育过程中要注意提防因猜忌、怀疑敏感心理带来的不良后果,危机干预过程中注意心理变化。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与家人关系较为紧张,吴某某性格易冲动、孤僻,常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吴某某的同情心和爱心,增强责任感,并在面临冲突事件时,加强预防监控与矫正力度。

(3)心理因素:吴某某性格属于冲动、孤僻类型,遇事不冷静,判断力差,容易被环境影响左右,导致冲动鲁莽行事;吴某某少年时期不听从老师父母管教,多次违法犯罪,且不能吸取教训,具有一定的反社会人格。

4.矫治目标

监狱在吴某某的危机事件发生时,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对其行凶报复行为进行制止,迅速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开展心理疏导和宣泄,帮助吴某某消除疑惑,消除危机事件;危机干预结束后持续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帮助矫正错误认知,重建和谐稳定人际关系,重塑改造信心。

5.干预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吴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严格落实包夹控制措施,先让吴某某消除疑惑,并适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让吴某某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共情倾听,鼓励其情感宣泄

吴某某认为民警被和其他罪犯一样认为他为了抗拒改造欲小病大养,甚至纯粹就是装病,因而一开始便持抵触情绪拒绝与民警沟通交流。针对吴某某这一心理,监狱心理咨询师运用了尊重、热情、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等技术,逐渐拉近了双方距离,使吴某某感觉终于遇到了一个理解其痛苦的人,引导他渴望倾诉,与咨询师的沟通中讲述了“我前几年外出务工因头部受伤导致几个小时昏迷不醒,后来患上一种“怪病”,发病时间不确定,或白天或晚上,发作时意识模糊,大喊大叫,四肢乱蹬,自己无法控制。为此吴某某被捕时办案机关曾带其去广西某精神病医院作鉴定,诊断结论为“双向情感障碍”,入狱前一直服用“玛卡西平”,估计最近是因为未服药或药量不够导致病情复发”。为此,吴某某感到委屈、痛苦和焦虑,咨询师鼓励吴某某把内心的痛苦宣泄出来,释放积聚在内心的不良情绪。经过多次谈话、疏导教育,吴某某的情绪基本稳定下来。

(2)启发引导,矫正错误认知

监狱民警在矫治过程中了解到吴某某欲实施自杀的真正原因,也了解到吴某某的成长经历、生活、家庭等情况,从这些信息可以反馈出吴某某存在错误的认知,因此矫正吴某某的错误认知显得至关重要。吴某某在应对生活中的应急事件过程中,存在“以偏概全”、“绝对化”、“糟糕至极”等错误观念,之所以违反规定过量服药“以死相抗”、不配合医生治疗、甚至顶撞辱骂民警的种种极端做法,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装病,需要民警还自己一个“清白”。

(3)缓解压力,正确自我定位和重塑信心

因患有“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影响同监室罪犯正常休息,还经常被别人误解,吴某某心中觉得委屈、气愤。为有效缓解吴某某的病情和内心的矛盾冲突,监狱主要帮吴某某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加强对吴某某的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教育。吴某某从小好逸恶劳,两次犯罪入狱,处事方法和现实改造表现反映出吴某某法制观念淡薄,平时养成了我行我素、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以增强吴某某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养成遵纪守法、遵守监规观念。

二是将解决吴某某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邀请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专家到监狱对吴某某的病情进行会诊,并提出治疗建议,从而减少吴某某病情发作的频次,缓解抵触和焦虑情绪。

三是教育吴某某正视监狱环境。把刑期当学期,改造生活不但为学习知识、技能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也能规范日常行为的养成,以此改掉之前的陋习。

四是教育吴某某与人相处学会换位思考,帮助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克制冲动,冷静理智的处理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日常规范和行为养成训练。

6.预期矫治目标

(1)稳定情绪,树立改造信心。

危机发生时快速稳定情绪,不再发生恶劣事件,增强服管服教意识,无重大违规违纪发生,无自伤自残行为发生,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安心服刑改造,确保吴某某在服刑期间不发生“三防”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

(2)转变思想,建立和谐人际关系。

思想行为有大的转变,使其与其他罪犯和睦相处,自觉服从民警的管理教育,正确处理在改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重塑三观,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法律意识和监规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整理好个人内务卫生。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狱的危机干预和后续近半年的教育矫治,吴某某目前思想情况基本趋于稳定,目前表现较稳定,能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理教育,按时参加学习和生产劳动,与同改能和睦相处,在群体活动中活跃主动,得到同改们的认可。作为改造反复、教育矫治难点较大的罪犯,在危机事件发生时监狱民警并未却步,而是迅速作为,通过耐心教育与鼓励,严格管理和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法与实践,吴某某从一个不愿与人接触沟通交流,胆大妄为、做事冲动不计后果的罪犯,慢慢转变为情绪基本稳定,改造态度端正积极的罪犯,总体上讲,吴某某在近期改造阶段无论是在心理还是行为上都发生了良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