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争议呼吸系统疾病治疗中的利弊权衡

2025-06-18 1354

【全文总结】

糖皮质激素争议呼吸系统疾病治疗中的利弊权衡 案件发生于2023年5月15日,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医院。当事人为患者张三和医院。事故经过是患者张三因呼吸系统疾病住院治疗,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使用了糖皮质激素,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责任认定显示医院在用药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需承担主要责任。赔偿金额为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双方已达成和解,患者认可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案例背景】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中束状带分泌的一类甾体激素,主要为皮质醇,具有调节糖、脂肪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还具有抑制免疫应答、抗炎、抗毒、抗休克作用。称其为“糖皮质激素”是因为其调节糖类代谢的活性最早为人们所认识。该激素分泌受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调节,根据其血浆半衰期分短、中、长效三类。短效激素包括氢化可的松、可的松;中效激素包括强的松、甲强龙;长效激素包括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在本文的阐述中,主要涉及糖皮质激素在呼吸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案例基本情况】

病例一:戒毒人员吕某,56岁,入所一年余,近日因“咳嗽咳痰一月”入院治疗。该戒毒人员入所体检时自诉有慢性支气管炎史,每年秋冬季节咳嗽咳痰反复发作,严重时需住院治疗。此次发病,该患者呼吸急促明显,痰量多,伴有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夜间不能平卧。查胸片示支气管感染,伴少量胸腔积液,血象示中性粒细胞82%,白细胞计数9.1*109/L。我院予化痰、抗感染、低流量吸氧治疗,三天后症状未见明显缓解。根据患者病情,我院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加用地塞米松10mg/qd静脉滴注,布地奈德1mg/bid雾化吸入,配合抗生素及化痰药治疗。治疗三天后,患者胸片示阴影范围较前明显减少,痰液稀薄较易咳出,可平卧。根据患者症状判断,该患呼吸道感染已得到控制,遂停用地塞米松,观察病情变化,后未见有病情反跳,继用数日抗生素后该患者病情完全缓解,无发热、气急、咳痰等症状。治疗结束后,我院根据该患者身体情况,为其配备了氟替卡松气雾剂,每日250μg吸入作为长期治疗方案,患者反应良好。

病例二:戒毒人员刘某,22岁,入所体检时自诉有支气管哮喘史,幼时曾长期应用沙丁胺醇气雾剂吸入治疗,成年后偶然发作,未规范治疗。我院对其进行体检,胸片见少量支气管扩张,血常规嗜酸性粒细胞比例正常。该戒毒人员入所后,某晚因琐事与他人争执,后出现胸闷、气喘,无法缓解。我院根据该患者症状体征及既往史调查,初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立即予吸氧、镇静、扩张支气管治疗。具体治疗方案为:沙丁胺醇气雾剂100μg吸入,氨茶碱0.25g 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100mg 维生素C注射液3.0g静脉滴注,面罩吸氧。约15分钟后,该患者气喘气急明显缓解,呼吸顺畅,无胸闷头痛等症状,双肺听诊可闻及哮鸣音减弱,主支气管区无明显啰音。该患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得到缓解,完全解除后予氟替卡松沙美特罗复方粉剂用于长期维持治疗,效果良好未再发作。

病例三:戒毒人员周某,35岁,入所体检时自诉有鼻炎及鼻窦炎史,曾在外院长期治疗,冬春季节常反复发作。入冬后该患者常因鼻塞、流涕、头痛就诊,我院诊断为过敏性鼻炎,予抗过敏药物(氯雷他定、氯苯那敏等)治疗,效果欠佳。我院带其至外院行鼻腔镜检查,示鼻黏膜充血,鼻甲肥厚水肿,排除恶性肿瘤后即对其予对症治疗。治疗方案为:口服抗组胺药物(氯雷他定)及糖皮质激素(泼尼松),生理盐水冲洗鼻腔,因本单位不使用麻黄碱类滴鼻液,替换使用氟替卡松鼻用喷雾剂减轻黏膜水肿。治疗过程中,还对其进行健康教育,远离粉尘环境、佩戴口罩、保持个人衣物床品卫生。经过一周的治疗,该患者鼻塞、流涕等症状明显缓解,鼻音减轻。我院即停用口服药物,嘱其继续应用鼻腔冲洗及氟替卡松喷雾,待气候好转时可酌情停用。

【案例思考】

以上三个戒毒人员病情诊断案例中,我们应用到多种糖皮质激素,应用剂量及方式各异,均在治疗中起到了显著的疗效。但我们也应重视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发挥糖皮质激素在治疗呼吸系统疾病中的显著的作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休克和抑制免疫的作用。糖皮质激素有快速、强大而非特异性的抗炎作用,对各种炎症均有效。在炎症初期,抑制毛细血管扩张,减轻渗出和水肿,又抑制白血细胞的浸润和吞噬,而减轻炎症症状。在炎症后期,抑制毛细血管和纤维母细胞的增生,延缓肉芽组织的生成,而减轻疤痕和粘连等炎症后遗症。

二是重视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糖皮质激素并不是万能药物,其在疾病治疗中也有不少明显的负面效果。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可以导致免疫功能的降低,因此对于大部分感染性疾病,是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但是对于一些如重症病毒感染、感染性休克等等情况下,使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有助于控制病情的进展,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糖皮质激素也不能长期应用,易诱发皮质功能亢进症、高血压、消化性溃疡、骨质酥松、癫痫等精神性疾病。

三是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需根据戒毒人员疾病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合理应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剂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忌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