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结】
无期徒刑与巨额赔偿,是公平还是失衡 2010年12月28日,山西陵川县的牛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2011年1月6日被逮捕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判决同时要求牛某民事赔偿138354元,引发社会对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平衡的讨论。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牛某,女,1978年10月23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山西陵川县人,2010年12月2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陵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6日被依法逮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138354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牛某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家境贫寒,父母以种地为生养活着姐弟三人。因父母重男轻女,生下姐姐之后,本想生个男孩,却又生下一个女孩(牛某),于是父母将牛某送予别人抚养,但后来莫名又将牛某要了回来。父母生下弟弟后,越发显得重男轻女。所以忽视了对牛某的教育引导。从牛某记事以来,父母一直感情不和,每天吵吵闹闹,缺乏家的感觉。牛某从小内向,不爱言语,但个性要强,心里特别羡慕别人的和睦家庭。每天心理烦躁,十几岁就一心想离开家。
(2)社会经历:牛某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闯荡,因出生农村,所以一心想离开农村家乡,去城市闯闯,17岁就到姑父的家具店里帮着做生意,因姑父对待自己甚于父母,而且还教自己如何做生意,让牛某感受到家的温暖,牛某决心安下心来帮姑父把生意做好。期间,牛某谈过对象,并将此事告知父母,但父母不同意,执意将牛某嫁给现在的丈夫,牛某特别不满意,但没办法,只好遵从父母之命,于1998年与现在的丈夫结了婚。婚后,与丈夫个性不和,且丈夫又染上赌博的恶习,二人经常吵闹打架,一年后牛某提出想离婚,但不巧自己怀孕了,所以离婚一事暂时放下了。随后丈夫成天赌博输钱,回来要钱,不给就打骂,曾经牛某还因此吃药自杀未遂,就这样自己在家庭暴力的环境下忍气吞声十年,后丈夫又有了外遇,自己无法忍受事实,于是就产生了杀害丈夫的想法,牛某乘其夫受伤在家输液之机,将安定片放入饮料中,又将胰岛素注入输的液体中,致其夫抢救无效死亡。
2.入监改造表现
牛某于2011年9月5日入监服刑改造后,性格较孤僻内向,不擅言谈,整日心事重重,与民警提到自己的过去和年幼的儿子,就撕心裂肺,情绪激动。每次打亲情电话,都是泪流不止,无法控制自己,再加上刑期长,心里压力较大。
(1)家庭原因
牛某入监时,儿子尚处在青春期,没有父母疼爱。自己父母年事已高,还帮忙抚养儿子,儿子因为自己害死丈夫,一直怀恨在心,牛某曾给儿子写过很多次信,但自始自终没有回信。
(2)自身原因
牛某个性要强,较独立,不善与人沟通,心理压抑。劳动上生怕跟不上进度,挣不下分,减刑减不多等。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COPA-PI测评报告显示:牛某焦虑不安,通常忧虑抑郁,忧心忡忡。对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有患得患失之感,不能正常面对现实而时时会急躁不安,心身疲乏,伴有失眠、恶梦、恐怖等现象,容易出现不够现实的行为,是自身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该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之所以遭遇不幸婚姻,之所以走到今天,是父亲逼迫所致。教育过程中需要以理说服,以情感化。
(2)性格因素:由于牛某婚后的遭遇家庭暴力,导致心生怨恨,牛某本性要强,教育过程中感到牛某对家庭,对丈夫的极度不满、充满仇恨。
(3)心理因素:对任何事情都追求完美,有事爱藏在心里,不表露,爱钻牛角,缺乏自我宣泄的方法。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牛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牛某尽快方下包袱,投入正常的改造中。
(1)加强入监初期的危机干预。因为牛某需要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度过人生的一段漫长服刑时期,这对于心理相对脆弱的牛某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在改造期间若稍遇挫折,刺激,很容易产生强烈的焦虑体验、严重的忧郁心理,尤其面对刑期长,该犯心理承受力较大,为预防其出现自伤、自杀行为,入监初期,加强对牛某的法律常识普及。从源头上对自杀、自伤、自残事件加强防控,通过学习,树立牛某的改造信心,引导牛某为漫长刑期制定好改造计划,告诫牛某要把刑期当学期,自觉接受狱内各类教育,为早日成为合格守法公民而努力。
(2)掌握牛某的心理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工作。由于牛某入监初期常处于回忆状态和对儿子的过度牵挂和担心,导致牛某思维上出现困惑,民警加强了个别谈话教育引导,克服牛某的心理障碍,使她确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从而促其安心踏实改造。
(3)适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让牛某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现自身原有和入监后形成的不良心理,建立其合理的认知方式,增强情绪调控和疏导能力,学会自我心理调试,走出情绪低谷。
(4)提高文化素养。因牛某是初中文化程度,文化知识有限,所以监区引导该犯积极参加三课学习,要求该犯制定读书计划,培养自己良好的读书兴趣,通过汲取文化知识来扩展知识面和陶冶情操。让牛某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下投入改造。
(5)发挥亲情感召力。对于牛某而言,亲情的感召力更是改造的极大动力源泉。即使儿子不给其回信,也让牛某平时增加给儿子发信件的次数,让儿子感受牛某的牵挂,来感化儿子的内心,并且每月让牛某给自己母亲打亲情电话询问儿子的近况,也是对牛某最大的安慰。
(6)采取人文关怀的方式,提高改造积极性。因牛某对儿子时刻挂念,着急挣分、减刑、回家,获得司法奖励对她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考虑到牛某个性要强,还有该犯的个人能力和潜力,安排牛某在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岗位上,以期达到既能调动其劳动积极性,又能让牛某看到希望和前景,促其安心努力改造。
(7)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性评估。定期了解牛某每一改造阶段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并加强教育效果的评估。
6.预期矫治目标
(1)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懂得法律法规知识,认清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亲人造成的伤害,促其积极改造,争取早日新生。
(2)增强改造自信心。改变消极的思想,给自己制定改造计划、目标,在改造中不断完善自己。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耐心教育矫治,牛某目前基本放下思想包袱,能够融入改造环境,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完成民警安排的任务。自己表示要振作起来,不能总是回忆在痛苦中。时刻告诫自己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忘却一切不切实际的想法,踏踏实实做人做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家庭。经过积极努力改造,牛某已获得监狱给予的行政和刑事奖励,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4年还获得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于2014年2月21日由无期减为19年3个月,2016年11月3日减刑2年。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不是空洞的讲道理或大谈政治阔论,那样罪犯既无法理解也不能真正认识自己,只有实实在在的教育措施才能使罪犯从思想深处有一个质的转变和飞跃,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通过普法知识和教育感化的力量等各种手段,时刻掌握罪犯的真实想法,切实站到罪犯本人的角度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帮助罪犯走出无知,走出困境,走出迷茫,建立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模式,最终做出明智的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罪犯才容易理解和接受,态度和观念转变起来也更快,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才能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