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创新引发争议 青岛市"我执法我普法"引关注

2025-06-17 4798

【全文总结】

普法创新引发争议 青岛市"我执法我普法"引关注 案件主要内容为青岛市推出"我执法我普法"工作品牌,50多个党群法检及市级政府各部门参与其中。该品牌是"谁执法谁普法"的逻辑延伸,旨在转变普法理念和工作机制,由国家机关从"配角"变"主角"。事故发生时间为创新推出阶段,地点为青岛市,当事人为国家机关各部门,事故经过为推行普法工作,责任认定为国家机关需主动增加普法产品供给,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为工作投入,双方认可情况为推动普法理念转变。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激发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的内生动力,青岛市创造性地推出“我执法我普法”工作品牌。青岛市50多个党群法检及市级政府各部门经广泛动员和组织,全部参与到“我执法我普法”工作中来。“我执法我普法”是“谁执法谁普法”的逻辑延伸,是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再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普法主体,从根本上扭转普法工作的意识和理念,使普法主管部门由“演员”变“导演”,使国家机关由“配角”变“主角”,真正实现“要我普”为“我要普”,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主观能动性,推动国家机关主动增加普法产品供给,提高普法产品质量,搭建更多的普法平台,更好地倡导人民群众崇尚法治、践行法治、信赖法治。

【重点宣传内容】

(一)加强统筹规划,夯实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

一是完善青岛市普法责任制制度设计,为国家机关遵照执行构建大框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青岛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细化、量化责任,更加注重工作创新,更加注重齐抓共管,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更加注重融入上级业务部门精神,把国家机关对社会的和系统内的普法责任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也出台了部门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意见。

二是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范畴,厘清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各国家机关职责分工,将各国家机关执法涉及的200多部法律法规分配到近50多家执法司法部门和人民团体,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的普法内容,压实了普法责任。全市国家机关纷纷立足自身执法司法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落实普法责任制活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了“冬日里的一抹法治暖阳”法治宣传月活动,并在八大峡广场建立了室外法治宣传阵地。市总工会聘请法律工作者为广大职工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是将落实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戴上“紧箍咒”。青岛市普法办结合 “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区市、市直单位法治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将各区市、市直单位制定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建立国家机关法治宣传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建设及更新情况,国家机关开展对社会的和系统内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案例撰写及宣传情况等,纳入工作考核。

(二)转变工作理念,树立国家机关普法的责任意识

一是打造“我执法我普法”工作品牌。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普法办、青岛市经济广播电视台在“丁一说法”节目的基础上,推出“我执法我普法”——青岛国家机关普法在线特别节目。邀请市直单位每月两期做客“普法在线”,采取互动的形式,解读与本部门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市民的法律问题,回应市民的法治关切。据悉,普法在线栏目收听率就达1.1%,市场占有率12.5%,在同时段广播节目中排名第二。为实现“普法在线”特别节目制度化、规范化,制定《青岛市“普法在线”节目工作规则》《青岛市“普法在线”节目内容模板》《年度青岛市“普法在线”节目上线安排表》,对栏目的宗旨、风格、内容以及线下对接、线上普法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同时,“我执法我普法”组织线下活动,在市南区八大峡法治文化广场和市北区宪法主题公园等举办“法治宣传进社区‘新说法’(丁一说法)面对面活动”,市直单位以及岛城知名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宣传点,向市民发放法治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

二是创新“我执法我普法”工作方式。各国家机关立足各自职能,深度挖掘本部门、本系统普法资源,结合多年的法治实践,积极优化提升传统品牌,打造培育新兴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建立青岛市国家机关“我执法我普法”工作品牌集群。各国家机关建立普法固定阵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拓宽公共传媒阵地,推广法治标识和宣传语;制作普法宣传实物,将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传播到群众中间。青岛市司法局发挥“头雁效应”,出台《青岛市司法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司法行政系统的“谁执法谁普法”做出部署。在“我执法我普法”青岛国家机关普法在线节目中,市司法局上线4次,是市直机关最多的,宣传、解读了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融合。在示范带动下,市直各部门利用各类节日、法律颁布和纪念日、重要节点,广泛开展贴近群众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强化“我执法我普法”责任意识。“我执法我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内在动力,让落实普法责任制走进了2.0时代。为服务于工作开展和品牌打造,青岛司法局在《青岛法治》《普法动态》以及“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我执法我普法”专版、专刊、专栏,刊登市直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汇编《市直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展望》,及时服务、调度工作落实。召开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交流推进会,57家市直机关法治宣传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普法责任。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在对青岛市进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省司法厅领导实地检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后,认为青岛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位,相关经验可以在全省推广。

(三)秉持工在社会,全面履行对社会的法治宣传职责

一是强化对社会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实施常态化普法。全市市直机关加强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固定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党规党纪宣传、行风行纪宣传等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更新、完善既有固定阵地规模、质量,打造一批有固定受众、效果明显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普法渠道,实现点对点普法、交互式普法的有益尝试。年内重点打造推广了“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3-4期普法内容,目前“粉丝”数量已达5万多人。

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接地气融民意,普法成效更加明显。青岛市普法办面向全市两级国家机关开展“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等作品”等活动,推动各国家机关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与本机关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国家机关结合部门特点,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五进”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全市共组织宪法知识巡展、法治讨论、法治文艺演出等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场次,200多个国家机关、10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普法志愿者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累计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进一步巩固了普法效果。

三是丰富“以案释法”形式,不断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顺应群众的类比式、探求型普法需求,组织各区市、市直机关撰写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案释法”案例,并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宣传案例,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提高普法的生动性和趣味性,扩大普法的影响力。“七五”以来,年均组织撰写典型案例2000余个,通过法治讲座、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宣传典型案例1000余场次。青岛市普法办从各国家机关提交的典型案例中统一编撰50个案例汇成《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选编》向机关和社会发放,不断提高执法者、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活动特点和效果】

“我执法我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强化了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意识,满足了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个性化”普法需求,社会效果良好。自2018年开展“我执法我普法”工作以来,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国家机关年均开展“我执法我普法”活动5300余次,以案释法2000余场次。2020年因疫情影响,线下活动减少,但线上活动大量增加。全市国家机关共打造“我执法我普法”法治宣传栏等实体阵地5000余块。为“我执法我普法”配套的广播节目“丁一说法”国家机关“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节目已播出60多期,50多个部门上线。